2023年2月2日,江西省、市、县联合工作专班在上饶市铅山县就胡鑫宇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调查情况——认定胡鑫宇系自缢死亡,尸体发现地系原始第一现场。

不了解胡事件的读者可先行翻到文章末尾了解事件原委。

发布会披露了关于胡鑫宇事件的大量细节与信息,并回答了在场7家官方媒体的提问。

但为什么记者提问的问题都不是重点?

笔者看完短短四十分钟的发布会后,以为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解答,且公布内容疑点甚多,便感觉如鲠在喉,不吐不快,故而以“理性追问,不散布谣言”为原则,只引用官方公布内容——以红色标注,基于逻辑与基本常识进行发文追问。对未经验证的消息,和没有测试内容,先按下不表。

疑点一:尸体为什么三个多月都没有腐烂成白骨?笔者查询了江西省气象局过去三个月的数据,自死者失踪后10月份平均气温20.5~21.5℃(最高达30℃),11月份平均气温14.5~15.5℃,且多有降雨,没有自然风干与皮肤皮革化所需的低温与干燥的环境条件。正常尸体在此状态下只需一个月就会腐烂成白骨,没有皮肉与软组织连接的骨骼是没法保持完整人形的,而官方描述“在粮库院内树林中发现一具缢吊尸体”且尸检显示“胡某宇尸体高度腐败,大部分皮肤皮革样化”。

疑点二:在现场没有找到死者眼镜与饭卡等重要物品的情况下,能否认定尸体发现地是原始第一现场?有近视眼的读者都知道,眼镜是多么重要的物品,没有它行动就会非常困难。如果现场没有找到眼镜,要么是他杀,尸体被转移到发现地;要么是自杀,那胡鑫宇要在没有眼镜,视力受限的情况下,在深夜避开学校监控外出,穿过树林,跃上5米高的粮库围墙,脱下鞋带系上活结,找到树枝挂上去,再一跃而下完成自缢。这显然是常人难以完成的动作。

疑点三:尸体白色体恤不翼而飞,外套系反穿,发布会没有解释。会上描述尸体上身穿黑白相间的连帽运动服,前后反穿。根据学校最后的监控画面显示胡鑫宇是穿着白色体恤的。那么,自杀者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脱去体恤,反穿外套呢?笔者想象不出,很多人也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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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从事过殡仪行业的网友提供了一点猜想:“我曾在济南老年公寓工作了四年多,多次给过世的老人穿寿衣。给他们穿寿衣必须趁着遗体还没凉时赶紧穿上,要不等凉透了僵硬了就穿不上了。而且,给过世的人穿衣服也是有技巧的。外套,中衣,内衣,提前在活人身上套好了后,(我都是在自己身上套好了)再往死人身上穿,还必须是从前面穿,先穿两胳膊,然后再在头上套过去,拉到身后去,其余没别的好办法。既然胡鑫宇家属说衣服在他身上反穿着,衣服后背朝前,这说明人没了一段时间才穿上的。因为时间长了想正常给他穿上衣服是不可能的,但是,从前面一般还是可以的。”

疑点四:尸体高度腐败,为什么搜救队伍与警犬均闻不到?要知道,腐败的尸体味道是相当臭的,为什么日均1000人次的拉网式,地毯式搜索没有发现,难道人闻不到味道,连警犬与护院犬也闻不到吗?央视新闻报道“搜寻力量曾数次接近仅一墙之隔的粮库厂区内的胡某宇尸体位置”,发布会称粮库“门口有门卫24小时值守并养有护院犬”,且民警“开展四次搜寻,对粮库进行了走访”,“前往事发现场附近的树林洼地时,该区域植被茂密,未发现异常情况,就没有继续深入搜寻”显示,他们都曾有近距离发现尸体的机会,但嗅觉统统没有发挥作用。

疑点五既然高度腐败的尸体没什么气味,为什么106天后,即立案申请前一天,被粮库门卫的狗突然闻到?央视新闻写到粮库门卫刘贵泉当天巡查,“他的狗往陡坡深处的树林跑去,他这才追了过去,看到了现场”。

疑点六为什么搜索队伍的行为逻辑存在问题?新闻发布会称走访粮库的民警因“该区域植被茂密,未发现异常情况,就没有继续深入搜寻”。我想不通,不好走且易于藏尸的地方不去搜索,难道指望在大马路上找到失踪的人员吗?

疑点七:所谓尸体发现地植被茂密的描述,与央视新闻发布的事发地图片不符。

图中红圈标注为尸体发现地,可以明显看到长宽只有两三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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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林外一眼就能看到尸体悬挂处,区域植被既不茂密也不难走,很难想象能躲过搜索。

疑点八:为什么胡鑫宇离奇失踪106天还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根据《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第一章第二条第六款“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符合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条件,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就在胡家属与律师准备申请刑事立案及立案监督的前一天,胡的尸体被找到,是否过于巧合?

疑点九:胡鑫宇一个学生是如何避开监控离开学校,又是如何进入戒备森严的粮库重地的?这个问题警方没有公布。须知,法治社会对嫌疑人进行“无罪推定”是为了不冤枉一个好人,对死者进行“他杀推定”——无证据证明自杀就是他杀,是为了不放跑一个坏人。在这起事件中,如果警方要用“自杀推定”——即无证据证明他杀就是自杀,那么还原死者行动轨迹与自杀手法就是必须进行的程序,但直到发布会结束,也没有公布。

疑点十:录音笔中的轻生动机能否作为自杀证据?根据新闻发布会公布的两段录音内容,“2022年10月14日17时40分、23时08分胡某宇录制的两段音频清晰表达了自杀意愿。”法律上,只有在排除了所有意外与他杀可能后,自杀动机与遗书才能作为自杀唯一证据,在本案存在上述如此多疑点的情况下,为什么就匆匆定性了自杀。

疑点十一:为什么新闻发布会不到一小时就匆匆结束,使得众多问题没有得到解答?发布会上说是“因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我实在无法理解,这样一个举国瞩目,期盼一百多天的事件发布会因为时间关系潦草结束。谁又会觉得“时间”是个问题?还是说再“自由”提问下去,准备的材料就不足以支撑了呢?

疑点十二:为什么新闻发布会上不见胡亲属出席?发布会之后,胡父母与亲人为何不见发声?作为胡的亲属,民众很难理解不出现在胡事件的发布会上——没有死者亲属参与,新闻发布会的意义少了一大半。

发布会之后,不管其亲属是认可还是质疑,总会有个态度,但是却神奇地从公众视野里消失了。有传言称,胡父母已经被控制在宾馆,手机等联络设备均被收缴。笔者是不愿相信的,但事情如此蹊跷,确实令人费解。

只有以上疑点得到明确解答,公众才会信服,政府公信力才能得到保障,也就不会给民间炒作阴谋论的土壤。如此潦草的收尾,让人们觉得这不是阴谋论,而是恐慌。大众对自己生命安全的恐慌,大众对政府失信的恐慌,大众对自己孩子的人身安全的恐慌,负责任的政府应该出面消除这类恐慌。

时间线:

2022年10月14日17时51分30秒,胡鑫宇从宿舍楼走出,17时51分58秒在致远中学校内睢园方向离开视频监控范围,之后再未发现他的轨迹。

10月15日8时许,胡鑫宇家属及老师到公安机关报警称,胡鑫宇于前一日晚在致远中学校内失踪,连夜寻找未果。警方立即受理并组织搜寻,当天调取并固定了事发当日与胡鑫宇行动轨迹有关的视频。

11月20日当地成立由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组成的联合工作专班开展调查。11月23日胡鑫宇失联第41天,江西铅山县委宣传部通报,省、市、县公安机关已成立联合工作专班,正在全力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2023年1月1日当地警方与胡鑫宇家属会面。胡亲属称,警方表示胡鑫宇“可能有厌学情绪、自行出走”,但他们仍存质疑,认为没有实际证据。

1月7日江西上饶警方通报称,未发现胡某宇在校内被害、自杀、发生意外的痕迹证据,综合现有信息指向胡鑫宇系自行离校。当天,江西省、市、县公安机关联合工作专班发布《致网民朋友的一封信》称,围绕致远中学,运用多种专业刑事技术设备,组织开展了4轮交叉勘查;搜索了学校南侧树林山岗约589亩、铅山县至余干县信江河段约200公里、峰福铁路沿线约22公里;铅山县委县政府广泛发动村居干部、护山守林员和广大群众,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3轮搜寻工作;多方认定校内视频监控未被人为删改、关闭;对于家属、网友和群众提出的可疑人员,经排查全部排除了犯罪嫌疑。尚未发现胡鑫宇踪迹及有价值线索。6.1月9日当地组织开始乡镇工作人员、民间搜寻力量、热心市民等开展搜索。当地民警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此次是在铅山县全域搜寻,方向包括铁路沿线、学校后山等。

1月17日胡鑫宇失踪已超90天。铅山县绿舟救援队救援人员称,得到的通知是搜寻将持续到除夕,尚无新线索。

1月28日12时25分许,铅山县公安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在河口镇金鸡山区域树林中发现一具缢吊尸体。死者衣着与胡鑫宇失踪时衣着一致。

1月29日公安机关经对死者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确定死者系胡鑫宇。现场发现一支录音笔,已送专业机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