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是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犯罪形式,历来被视为是最严重、最危险的一种犯罪形式,一向被司法部门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因为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其社会危害性较为严重。近些年以来,随着移动支付的诞生和发展,抢劫罪的案发数量开始逐年下降,但基数仍然很大。司法实务中,正确认识抢劫罪的法律定义和量刑,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准确定罪量刑,这对于维护司法公正至关重要。
刑法定义: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犯罪构成:
一、主体要件。抢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二、主观要件。抢劫罪的主观责任形式为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抢劫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抢劫行为会发生侵犯他人人身与财产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因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则不构成抢劫罪。为索取到期合法债务而使用暴力的,不成立抢劫罪,视情形成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罪。行为人出于其他目的实施暴力行为,暴力行为致人昏迷或者死亡,然后产生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进而取走财物的,不成立抢劫罪,视情况成立其他犯罪和盗窃罪。此外,行为人以其他故意对被害人实施暴力后,为了获得财物,而实施了新的暴力、胁迫的,成立抢劫罪。
三、客体要件。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劫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各种财物和他人的人身权利,但是对于抢劫犯来说,他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
四、客观要件。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其它侵财犯罪形式的最显著特点。以暴力相胁迫,不包括以非暴力的恶害相通告。例如,以揭发隐私胁迫交付财物,不构成抢劫罪,而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这种胁迫难以达到不敢反抗的程度。
量刑: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抢劫一次即应立案追诉,没有数额要求。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多次抢劫”是指抢劫三次以上。对于“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同时对在场的多人实施抢劫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连续地对途经此地的多人进行抢劫的;或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山东省高院、山东省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联合下发执行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标准为6万元以上。
辩护:
(1)辩护时要注意抢劫罪中罪与非罪的界限。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依照《刑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一般不构成抢劫罪。行为人仅以所输赌资或所赢赌资作为抢劫对象的,也不构成抢劫罪。
(2)注意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依照本条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基本的和加重的两种形态。因而,其既遂未遂标准应分别考察,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取得财物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条所定加重情节之一时,已具备加重形态的全部要件,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应是犯罪既遂。
(3)注意抢劫罪与他罪的界限区别。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因此体现在量刑上也较重,以三年为起刑点。因此,在辩护时要注意区别行为人的行为是构成抢劫罪还是他罪,如故意伤害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等。
根据个人辩护经验,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律师在进行辩护时需结合具体案情分析,详细阅卷,了解案情,从中寻找无罪、罪轻或从轻的辩点,尽力为当事人争取不予起诉、缓刑或判处轻刑的机会,体现律师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