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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很单纯,复杂的是人心。

这几天,网上有一则视频显示男子热心救人,做人工呼吸。

但却被部分网友质疑占女子便宜……

这真是让人无话可说,路遇灾难没人救助,有人出手相助竟然,本是好事,但却有那么多指手画脚的人。

我们知道,俗称“好人法”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医生在内的任何人,在实施紧急救助时不仅不需专业救助技术,而且出现不良后果可以免责。

曾见证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立法的马吾叶先生介绍:民法总则中的好人条款经过四次变化,最终规定为: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

该条原来拟定了但书条款,“但是救助人因重大过失造成受助人不应有的重大损害的,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一名代表对此坚决反对,目前我国社会中出现了一系列彭宇案等事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如果放任其继续重演,必将严重影响到我国的社会风气和道德水平。如果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救助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将会起到不好的导向作用,会使救助人心存顾虑,甚至可能激励受助人起诉救助人。矫枉必须过正,为了扭转社会上出现的冷漠化趋势以及缓解公民在面对需要帮助他人时的防备心理,鼓励见义勇为,建议删除但书。(2019年2月19日法制日报)

我们古人说:“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贫家无孝道;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

如果因为救人没有效果或者说不专业就质疑甚至予以恶评,其后果会让人不敢救人,而且为见义不为者的冷漠找到了借口,因为我救人没有效果会遭到恶评,这是与社会价值走向相悖的。

2022年9月一条短视频引起了人们的热议,起因是上海某个商场内女孩在玩耍时从外侧把着电梯从楼下悬空吊到了楼上,在紧急时刻两位男子冲上前去拽住女孩将其救了下来,这原本只是一桩平平无奇的见义勇为事件,只是在视频中男子为了救女孩触碰了“隐私部位”,从而有很多网友开始对男子进行炮轰,指责其手不老实、手放的位置不对,还有人说救人的速度太慢了。

这会让救人者多么伤心!

有一个小女孩因为在玩耍的过程中将头卡到了铁门之中无法拔出,此时路过的环卫工人看到小女孩之后立刻上前将其救下,却被网友质疑为“咸猪手”。

有女孩在女厕中晕倒,男子冲进女厕抢救被人质疑进女厕不合理,为什么不找女员工来救?

我们看到,总有一群“键盘侠”在背后去挑刺,在挑起事端,使得现在很多时候人们在做好事的时候都要三思。

但这些人除了会敲键盘,还能做什么?

我们看到,这起大学生救人案无论是官方还是媒体以及大多数网民都给出了正向的表态,那就是应当鼓励和表扬,这无疑会促进社会的友爱和谐。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