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1地官方发文调整了以往的药店执业药师配备政策,最新政策要求:单体药店需至少配2名执业药师!药店每增加100平方米的须增加一名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

拿执业药师证将有大量岗位可就业啦!就业市场情况向好!

药店至少配2名执业药师

浙江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嘉兴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以后相应内容作出调整,再次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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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单体药店或连锁门店

须配备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单体药店至少配备2名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

2、连锁门店(含远程审方)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和1名药师(中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实施远程审方的现有连锁门店,应当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4、处方审核人员必须为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中药配方处方审核人员必须是执业中药师。

5、经营面积以60平方米为基础,每增加100平方米的须增加一名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

浙江药店药师配备要求严于国家标准

一、在药店人员配备方面

按照国家药监局2020年11月发布的《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原则上,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其中,由于我国药师资源存在地区分配不均问题,湖北、湖南、广西、山西、甘肃、新疆等不少省份实施“执业药师差异化”政策,部分药店在一定条件下可不配执业药师。

可以看到,在药店人员配备方面,浙江嘉兴本次政策要求更为严格,尤其是“新办单体药店至少配备2名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

二、在药店药师配备过渡期方面

(五)本规定实施前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
售企业,涉及执业药师配备尚未符合本规定的,应在2023 年
12 月 31 日过渡期结束时达到配备标准;涉及营业面积、仓库尚未符合本规定的,应在 2024 年 9 月 1 日过渡期结束时达到配备标准。相关过渡期结束后仍不符合的,不再受理其行政许可申请。

此次浙江嘉兴官方还明确,本规定实施前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涉及执业药师配备尚未符合本规定的,应在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时达到配备标准。

而2020年国家药监局对外发布的《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明确,针对当前部分地区执业药师不够用、配备难的实际情况,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制定实施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政策,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

总体来看,浙江最新政策比国家药监局规定期限提前了两年。

执业药师未来可期

01、药店配备执业药师成大势所趋

这几年,国家及各地药监局颁布了多项执业药师配备政策,目前无论单体还是连锁药店、普通药房还是双通道专业药房,甚至自助售药机都需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近年来,配备标准也不断上升。

考取执业药师证书,将对自己未来就业有重大帮助!

02、执业药师地位重要性不断凸显

结合各项政策来看,药店企业负责人需要执业药师资质,店内员工同样需要执业药师资质,官方认可了执业药师的职能作用。

执业药师已成为药店行业必不可少的工作人员;是药店开店的重要资质;是处方药出售的重要指导人员;重要的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也只能由有执业药师资质的人来负责。

03、执业药师就业需求增加

浙江政策的执行,行业将新增不少执业药师就业岗位。而国家各地按浙江政策标准执行的话,国内将增加不少执业药师就业需求。

相信在政策及政策监督不断加严的情况下,未来,行业对于执业药师的需求是只增不减。

在国家日渐重视用药安全、大健康的环境下,执业药师等院外的药学专业人才不断受到重视,未来,执业药师的发展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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