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7月11日,外蒙在苏联的扶持下,宣布“独立”,建立“君主立宪政府”。当时的中国中央政府(北洋政府)发表严厉声明,拒绝承认外蒙古独立。与此同时,在国际上,外蒙的非法“独立”也未获得英、美等当时主要国家的承认。1922年,苏联加大在外蒙的驻军,与伪蒙古国订立《苏蒙修好条约》。
1924年5月31日,苏联又与北洋政府签订《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及声明书》,即《中苏协定》,其中明确提到:苏联承认外蒙是中国固有的领土,中国在外蒙古有完全的永久的主权。1932年,在苏联、日本授意下,伪蒙古国与伪满洲国签订“边界”协定,从事分裂国家的勾当。
1941年4月13日,苏联与日本签订《苏日中立条约》,并发表联合声明:苏联保证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保证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这种损害中国利益的勾当,遭到我国中央政府(国民政府)的激烈反对,时任外长王世杰声明:“所谓的《苏日中立条约》,对中国绝对无效。”
后来,因国军在抗战后期的表现过于拉垮,导致美国对国民政府失去信心,继而把赶走日本的希望放在了苏联身上。1945年2月11日,美苏英签订《雅尔塔协定》,其中规定:“外蒙现状应予保持。”老蒋得知此事后,异常愤怒,于是赶紧派儿子蒋经国找到苏联谈判,双方就“外蒙现状”产生了很大的分歧。
小蒋认为:现状就是外蒙可以保持高度自治,但主权依旧属中国,因为这点苏联此前是承认的。但斯大林认为:外蒙现状就是已经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独立国家,至于此前的《中苏协定》,全部作废,苏中两国应重新签订条约。为迫使国民政府屈服,斯大林甚至威胁道:“倘使中国有力量,自己可以打日本,我自然不会提出要求。但今天你没有这个力量,还要讲这些话,就等于废话!”
1945年8月14日,老蒋接受斯大林的全部条件,签订卖国条约《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其中有两条内容特别醒目:1,苏联不准援助中共;2,允许外蒙通过公投的方式独立。此事传到美国后,时任美国总统杜鲁门发电报大骂老蒋:“我请阁下执行《雅尔达协定》,但我未曾请阁下做超过该协定之让步。”
杜鲁门的意思非常明确:老蒋抛弃了中国对外蒙的主权,让中国彻底失去了对外蒙统治的法理性。1945年10月20日,外蒙举行公民投票。苏联与伪蒙古国强迫选民实名投票,结果是97.8%的公民赞成外蒙从中国独立出去。不过非常搞笑的是,联合国派来的监督员并不承认此次投票的结果,认为有作假与威胁的嫌疑。
1946年1月5日,国民政府正式承认外蒙独立。同年2月13日,国民政府与外蒙建立外交关系。自此,中国正式失去对外蒙的主权,外蒙正式脱离中国。国民党败退台湾省后,老蒋于1953年恼怒斯大林没有遵守《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于是在联合国状告苏联,宣布《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失效。
这样一来,顺带着外蒙的独立合法性也被取消,外蒙独立的合法性也不复存在,联合国对此予以承认。此后,台湾省出版的中国地图上,依旧保留着“外蒙”这块领土。可是,当1961年外蒙提出加入联合国后,老蒋又同意了。后来,卖国贼陈水扁上台,又重新承认外蒙独立。说完国民党在外蒙“独立”中扮演的角色后,再来说说共产党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1922年,苏联与伪蒙古国签订《苏蒙修好条约》没多久,共产党就于同年六月三十日发表声明:联络各革新党派,作承认蒙古独立以及承认苏维埃俄罗斯运动。此后,共产党又多次发表声明,表示自己全力支持并承认外蒙的独立。不过值得玩味的是,共产党从心底上讲,还是不承认外蒙独立,甚至一度想收回外蒙。
1949年建国前夕,毛主席在西柏坡接见苏联特使米高扬时就曾提出:“中国必须收回外蒙,不然无法面见列祖列宗与人民,希望苏联老大哥能同意。”米高扬表示:“外蒙独立已是事实,也有条约为证,不容置疑与否定。”1949年12月,毛主席访苏期间,再次提出“收回外蒙”。
但被斯大林拒绝,理由是:“中国此前已经同意并承认了外蒙的独立,建立了外交关系,还签订了条约,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具有法理性,如今怎么能违约呢?”毛见此,只能作罢。不过为了安抚中国,斯大林同意废除老蒋签订的卖国条约《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于1950年2月14日重新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1954年9月,赫鲁晓夫访华期间,毛让周就外蒙问题再找赫谈谈,只要有1%收回的可能都要尽100%的努力。赫鲁晓夫表示:“外蒙在这些年里作为独立国家的形象已经被全世界所接受,因此要么请中国打消这个念头,要么就让中国的内蒙合并到外蒙。”见苏联态度如此强硬,共产党只好打消了此念头。
那么问题来了,国共两党,到底谁要对外蒙的独立负责?答案显而易见,就是国民党,原因非常简单:当时是它在执政,也是它签订卖国条约,同意并承认外蒙独立,它代表中国中央政府。至于共产党,人家直到1949年10月1日才建国,可外蒙1945年就被国民党承认独立,前后相差4年之久。我寻思着,这脏水怎么也泼不到共产党身上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