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

2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围绕碳排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实施“碳达峰十五大行动”。

《方案》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碳达峰关键期,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32%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左右。

《方案》指出,加快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政策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

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打造粤东粤西两个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适度开发风能资源较为丰富地区的陆上风电。加快建设省外输电通道,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并稳步推进“新能源+储能”项目建设。

同时,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并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开展装配式装修试点。

此外,《方案》还要求,研究制定补贴政策,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及货运配送车辆电动化替代。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占比,促进私家车电动化。

打造两个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在产业绿色提质行动方面,《方案》指出,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导各地区重点布局高附加值、低消耗、低碳排放的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培育发展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提前布局人工智能、卫星互联网、可控核聚变等未来产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到2025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33%。

制定绿色低碳产业引导目录及配套支持政策,加快培育低碳零碳负碳等新兴产业。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化发展,依托珠三角地区打造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研发基地,依托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打造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培育一批绿色标杆园区和企业。

同时,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到2030年,钢铁、水泥、炼油、乙烯等重点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面,《方案》明确,大力发展新能源,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打造粤东粤西两个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适度开发风能资源较为丰富地区的陆上风电。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示范项目。到203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400万千瓦以上。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高效建设惠州太平岭核电一期项目,推动陆丰核电、廉江核电等项目开工建设。

同时,积极扩大省外清洁电力送粤规模,加快建设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直流等省外输电通道,并推动西电与广东电力市场有效衔接,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到2030年,西电东送通道最大送电能力达到5500万千瓦。

此外,还要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加快已纳入规划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新型储能电站示范及规模化应用,稳步推进“新能源+储能”项目建设。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超过1500万千瓦,省级电网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

促进私家车电动化

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方面,《方案》要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建立完善以绿色低碳为突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杜绝大拆大建。

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开展装配式装修试点。鼓励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筑材料和再生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降低建筑材料消耗。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

同时,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等技术,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

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上,《方案》指出,大力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研究制定补贴政策,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及货运配送车辆电动化替代。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占比,促进私家车电动化。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电动乘用车销售量力争达到乘用车新车销售量的30%以上。

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场站绿色能源系统。加快布局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积极建设城际充电网络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配套设施,到2025年,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全覆盖。

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

在绿色要素交易市场建设行动方面,《方案》要求,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用好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电力交易等市场机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绿色低碳转型的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

深化广东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逐步探索将陶瓷、纺织、数据中心、公共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纳入广东碳市场覆盖范围。并在广州期货交易所探索开发碳排放权等绿色低碳期货交易品种。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碳普惠制、碳汇交易等市场机制融合发展,打造具有广东特色并与国际接轨的自愿减排机制。

同时,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逐步构建完善的“中长期+现货”“电能量+辅助服务”电力市场交易体系,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健全促进新能源发展的价格机制,完善风电、光伏发电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

此外,《方案》还明确,加快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政策体系。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扩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