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东海证券发布公告,2023年2月6日,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92023015 号)。因公司在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开展独立财务顾问业务涉嫌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