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叫跃跃的网友突然爆出了大瓜,他连发几篇微博确定鼓楼中院于2021年7月21日将许敏姚师兵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二审诉讼费56797元。从跃跃晒出的文书来看,确实是鼓楼中院的作品,面对诸多网友指控伪造文书的说法,跃跃非常自信地说,不信你们可以到官网去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原告被列为执行人,这在司法实践中非常罕见,况且许敏在二审中得到了七十多万的赔偿款,属于胜诉方,为什么还要承担诉讼费?为什么要被列为执行人。上海的王雷律师对此大惑不解,他在直播中介绍了事件的具体情况,并提出了三大疑问。

许敏因为面临经济困难,在二审中申请对诉讼费减免并得到了主审法官的同意。经过审理,法叔虽然没有就错换真相进一步查明,但判定大药房构成对许敏的侵权,在711官宣中明确认定大药房应对许敏承担79万元的赔偿款。按照这样的事实,许敏属于胜诉的一方,并不应该承担诉讼费,即使承担数额也不应该有这么大。

对于二审的判决,许敏表示不服,并表示要提起再审,她没有到法院领取赔偿款。后来,法院将赔偿款打到了姚师兵的个人账户上,同时扣除了上述诉讼费。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出现了许敏姚师兵被列为执行人的情况。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经过了解,王律师认为,这份文书是主审法官草拟,只在法院内部流转,并未对外公开。署名为跃跃的网友将此事曝光,有三大疑问值得深入探究。

一是既然已经同意减免诉讼费,且应缴部分已在赔偿款中扣除,为什么还要起草这样一份文书?二是该公文在内部进行流转,是通过什么渠道流到了公共平台?二是为什么时隔半年才在这个时间节点爆出该起事件?

此外,网友通过该起事件解读出了两个重要信息:

一是许敏仍然面临着经济上的困难。查找真相举步维艰,许敏每一步走得都非常小心,特别是在涉及法律程序的问题上,她总是采取最为稳妥的做法,生怕出现一点差池。执行人事件从侧面出许敏囊中羞涩,支付诉讼费有一定困难。

二是许敏主动领取赔偿款并当场签字的说法属于造谣。前段时间,有人认为许敏提出请的再审就是个噱头,并喊话她晒出立案号,他们认为许敏已经接受了官宣,主动接受了赔偿,并劝小星星们抓紧散场。现在看,这些谣言的目的就是为事件降温,让查找真相无疾而终,让涉案人员可以实现软着陆。

#错换人生28年#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