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3个级别联赛的球队,有很多球队管理并不严格,不职业,在引援方面经常出现合同纠纷。比如恒大与巴里奥斯,申花与德罗巴,鲁能与格德斯,富力与扎哈维等等。更多的情况下,外援把中国球队告到国际足联,最后败诉的常常是中国球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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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又有一起国际足联的判决下来了。
国际足联判定沈阳城市队需继承早已经不在的老辽足的债务1.9万欧元。尽管中国足协向国际足联致函,向其解释这支沈阳城市并不是原来的辽宁队。但国际足联不听,已经驳回中国足协上诉。
国际足联是这样解释的:判断2支球队是否是继承关系,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两支球队的名字、俱乐部所在地、队徽与队衣设计、足球投资人、主场所在地及其他公开的相关信息。最后国际足联判定:必须继承之前辽足的债务。
沈阳城市队不但要还这1.9万欧元,还要付相关的足球滞纳金。
如果拒绝执行的话,国际足联可能会对中国球队进行处罚,这个处罚包括:扣分、禁止引援,甚至取消球队的注册资格。
1.9万欧元并不多,难受的是可能中国球迷咽不下这口气:不是同一支球队为何还要替人家还钱呢?
当然,这个是国际足联的判决。如果沈阳城市队和中国足协不服判决,可以继续向CAS上诉。
沈阳城市冤不冤呢?之前国内媒体在报道这支球队时,常常会冠以“新辽足”的称呼,可能是让一些老辽宁球迷有归属感、凝聚力吧。不过,这也导致国际足联做出了这个奇葩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