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月6日),本报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由于对六安市东山精密项目“2021.3.23”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及两名工作人员,于近日被行政处罚。

据查,在六安市东山精密项目“2021.3.23”生产安全事故案件中,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

该企业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对该企业予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的行政处罚。

此外,在同一案件中,张劲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谭孝钝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两人存在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未按规定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按照有关条款规定,张劲被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80天,证书编号:皖建安B(2014)0200210;谭孝钝被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80天,证书编号:皖建安C(2017)0088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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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爱企查显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52年,是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国有大型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陈建明。(文|中国基建报 林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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