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内接受完血样检测后,梁某被戴上了冰凉的手铐。此时,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终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事情还要从前几天的一个晚上说起。当天已是近十点钟,长宁街头车辆川流不息。

在北翟路淞虹路北约100米处,长宁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正在开展设卡盘查,一辆辆汽车依次有序排队通过。

没想到,车流中的一辆黑色轿车“嗡”地一声,加油门声音刺耳,趁民警不备竟然冲闯卡点,而后加速急驶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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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执勤的民警意识到,这辆车肯定有问题,立即驾驶警车紧随其后。在拐过一个路口后,渐渐地,黑色轿车开始减速并将车辆缓缓停在了路上。

当民警上前要求驾驶员梁某下车接受检查时,一阵浓烈的酒味从车内飘出。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梁某体内酒精含量达109mg/100ml。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44mg/100ml,已经涉嫌危险驾驶。

到案后,梁某对自己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了解,当天晚上,他与好友在一家酒店内聚餐,期间,一共喝了三四两白酒和三听啤酒。

然而,聚会散场后,由于迟迟无法通过手机软件预约到代驾司机,他有些着急。在酒精作用下,他便抱着侥幸心理冒险自行驾车回家,谁料想,途中还是被民警设卡查获。

回想自己驾车冲卡的莽撞行为,他表示,这是他第一次做违法的事情,这样的“第一次”令他追悔莫及。

目前,该驾驶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长宁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民警提醒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逢年过节,广大驾驶员与家人、朋友举杯共饮增进彼此感情也正常,然而,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要酒驾,切勿心存侥幸,要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图片由长宁公安分局提供

撰稿:闫 漫

编辑:毕扬静

责编:李晶莹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上海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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