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银行因互联网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35万元。

烟银保监罚决字〔2023〕4号显示,烟台银行因互联网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烟台监管分局在2023年1月29日予以处罚,罚款人民币35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明理,注册地址为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经营范围包括: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行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外汇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