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2018年年底发生在吉林省的一幕,拄着双拐走出法院的这个人叫金哲红,而与此同时还有大批的媒体记者,正在法院的大门外等待着金哲红,金哲红到底出了什么事?为什么他的出现会引起这么大的轰动呢?
这一切都要从一起命案说起,因为这起命案,金哲红被判死缓,关押了长达23年,就在2018年,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却启动了再审,改判他无罪23年,从死缓到无罪,这简直就是地狱到天堂的距离,
难怪金正红的出现,会引起那么多人的关注,那为什么他的案子会改判呢?

1995年9月29号,这里是吉林省永吉县的双河镇,这天有个消息突然传遍了街坊四邻,有人在郊外的泥沟里发现了一具女尸,已经高度腐烂,法医鉴定显示受害人死于他杀,受害人叫李影,才19岁,也许是因为案件影响恶劣,一个半月之后,永吉县公安局就宣布破案了,犯罪嫌疑人是谁呢?

警方的结论,实在是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竟然是一个跟李影一家毫无交集的人双河镇的金哲红,对此受害人家属都表示比较诧异,
那当年永吉县公安局到底是根据哪些证据?认定金哲红有作案嫌疑的呢?遗憾的是虽然有多家新闻媒体多次联系无论是当年负责案件侦破的永吉县公安局,还是上级单位吉林市公安局,都没有接受采访。

不过还好当年的卷宗还在,根据上面的记录,依然可以尝试着复原一下,事情的大概原貌,
李影是在1995年9月10号那天失踪的,农历的八月十六那天李影和朋友一起出了门,两个人本来是打算搭火车,一起去永吉县城玩的,可是没想到在火车站俩人被挤散了,只有李影一个人上了车,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在中途的火车站下了车。
随后一辆货车司机把她带到了离案发地,双河镇只有4公里的黑石村,那天李影从货车上下来的地方,而路边的这座白色的平房,正是当时金哲红开的饭店,可问题是,李影和金哲红两个素不相识的人,究竟是怎么产生交集的呢?

在当年的卷宗里头,
还有3名目击证人,这是三名摩的司机,他们是这么跟警方说的,当时李影想要打摩的去双河镇,而金哲红刚好有一辆摩托车,有时候也会顺路拉个人,就这样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李影最终正式上了金哲红的摩托车,
两个人就这么往双河镇方向去了。
不仅如此,在双河镇,警方还找到了另外一名证人,这人是双河镇的居民他叫许岩,接受警方询问的时候,
许岩表示,记得在双河镇看见过金哲红,当时他骑着车带着一名女子,几名证人的证言串联起来了李影离家之后的活动轨迹。

按照这个说法,案发当天,李影确实跟金哲红有过接触,可是警方接下来,又是凭什么认定金哲红涉嫌杀人的呢?

在当年的案件当中似乎可以找到一些答案,
注意这么几个字“本人供认不讳”,
也就是说,当时,金哲红自己供认了所有的犯罪事实,那么金哲红是怎么供述的呢?
在警方的起诉意见书上,有这么一段描述,
那天金哲红拉走李影后,起了不轨之心,两人相约当天晚上7点,在双河镇火车站相会,当天晚上两个人发生了关系,之后李影向金哲红索要1000元现金,但金哲红随身只带了50元,李影便已去派出所告发相要挟,金哲红害怕事情败露,杀害李影灭口。

事情说到这,金哲红供述了李影从上摩托车到遇害的全部过程,再加上之前的证人证言,一条完整的时间线似乎就这么形成了,警方认定,金哲红就是这桩命案的犯罪嫌疑人,随后,这起案子很快就进入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可也正是在审查起诉阶段,
一个让人感到惊讶的情况出现了,金哲红突然翻供了,他坚称自己根本就没有杀人,金哲红不是都已经认罪了吗?为什么又突然说自己没有杀人呢?

20多年之后,金哲红也讲述了案发当天的事情,只不过他的讲述,竟然是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版本,首先金哲红坚称,
案发当晚,他根本就没有骑摩托车拉过李影,对于3名摩的司机的证言,金哲红的态度很明确他们在撒谎,金哲红认为3名摩的司机异口同声的指证,其实是另有原因的,表示自己是外地的,原来和他们发生过不愉快的事。
随后,记者联系了当时作证的摩的司机许盛秋,许盛秋坚称过了那么久,当时的细节自己根本就记不清了。之后记者又联系了许岩,感觉他总该记得点什么吧,结果让人再次感到意外,
许岩也表示自己记不起来了,不仅如此,他如今的说辞,也跟当年证言不太一样了,表示自己根本没看见女孩。

主要证人都表示,他们真的是都不记得了当年的一些细节,或许已经很难去查证,可就算是这样,还是有个问题让人不解,当年金哲红本人也认罪了,他供述了自己杀害李影的经过,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对于这个问题,金哲红似乎有些不堪回首,
他表示当初的那些供述,真的不是他的本意,因为在审讯过程中,他遭遇到了刑讯逼供。

这里还有当年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一份鉴定书,我们来看一下,上面说:
法医检查所见金哲红面色苍白,被人搀扶着出看守所,独立行走困难,鉴定结论是金哲红前胸部3处疤痕系外伤所致,腕部疼痛与外伤有关,此外伤可定轻微伤。
按照金哲红的说法,当年他是不堪皮肉之苦,迫不得已才认得罪,而他的辩护律师也认为,既然说是金哲红做的案,那像这种刑事案件,总得留下一些痕迹吧,比如说命案当中,通常会出现犯罪嫌疑人的脚印、毛发、指纹等等。

可是在案卷当中根本就没有相关物证,在律师看来,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仅凭几名证人的证言,就认定金哲红有作案嫌疑,这合理吗?
1996年11月,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金哲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之后,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二审裁定,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审判决,把案子发回到了吉林市中院进行重审,
那么在省高院看来,这起案子究竟存在的哪些疑点呢?

第一个那就是作案动机,
在一审判决当中,法院认定,金哲红是在与被害人李影发生关系之后,因害怕对方告发而起了杀心,可奇怪的是什么,警方在之前的侦查当中,并没有在李影的阴道分泌物当中检出体液。
接下来第二个问题,究竟哪里才是第一案发现场?医
生认定第一案发现场是在双河镇东郊的荒地里,可问题是,这跟询问笔录上根本就对不上,笔录显示,金哲红供述出的案发现场竟然多达6个,这又是为什么呢?

金哲红的解释是,这正是当时刑讯逼供的结果。值得一提的是,对金哲红供述的这6个地点,警方当时并没有带金哲红指认过现场,除了其中两个之外,剩下的4个地点,也根本就没有做过现场侦查,这么看来,在作案动机和案发现场上,都存在着疑点。

而接下来省高院的另外两个问题又带来了第三个疑点需要查明,那就是被害人的死亡时间,
在金哲红的口供里,李影是1995年9月10号失踪的当晚遇害的,但是注意这个日子是从金哲红的口供里出来的,并不是法医鉴定出来的。
接下来还有最关键的一个问题,这也是一个在当时引发了很大争议的问题。
警方认定,金哲红在案发当晚7点钟之后作案的,可是这个时间里头,金哲红究竟他有没有作案时间呢?

原来金哲红被认定为作案的那天,对他来说其实是个挺不寻常的日子,因为那天是他父亲忌日的前一天,金哲红是朝鲜族人,而按照他们的风俗,每到忌日前夕,都要给父亲摆贡祭奠。
金哲红说:那天晚上7点刚过,他就到了双河镇的母亲家,直到半夜12点摆贡结束之后,才回到饭店。
这个情况当年金哲红的母亲、妻子以及金哲红饭店的房东,都向警方予以证明过,而且当初吉林市中院一审开庭的时候,
还有两位金家的邻居甚至还出庭作过证,然而对于这两名证人的证词,一审判决并没有采信,也没有说明原因。

事情说到这,我们可以再回过头来看一下,不管是作案动机、案发第一现场、还是最关键的作案时间,或多或少都存在着问题,也正是因为如此,当年吉林省高院才会要求在重审当中
搜寻更多的证据,那么重新调查之后有新的证据出现吗?
1998年8月,吉林市中院对这个案子,做出了重审判决
,对省高院要求查清的5个问题,重审判决并没有做出解释说明,还是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金哲红死缓,这
个时候金哲红已经被羁押将近3年,两个月之后,
吉林省高院再次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了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至此这个案子两次被发回重审了,那么这次重审的结果如何呢?

2000年5月,吉林市中院第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对金哲红判处死缓,3个月后,吉林省高院也第三度就这个案子下达了二审裁定,出人意料的是,这次高院裁定维持原判。
金哲红5年来的跌宕起伏,在这一刻一锤定音了,金哲红最终被判处了死缓,从27岁等到32岁,金哲红的身份从嫌疑人,
被告人最终成了杀人犯、服刑人员,得知消息的那一刻,金哲红仿佛一张崩了太久的弓,内心的希望啪的一声破裂了。

判决结果下来之后,金哲红开始了漫长的申诉过程,金哲红渐渐的从青年走入了中年,而家庭的命运也随之发生改变,
在金哲红被羁押期间,他的母亲因病去世了,儿子的入狱,让母亲过早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这是一种比“子欲养而亲不待”更深刻的痛苦,然而对于金哲红来说,痛苦还远不止于此。入狱之后,金哲红向前来探视的妻子,主动提出了离婚。
时间到了2018年这年3月,案件终于迎来了转机,因为这些年来,我们国家的法治环境有了很大的变化,而在这种进步当中,有一个原则被确立了,
那就是一罪从无,也就是说当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应当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宣告无罪。

试想一下,如果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强行定案,有可能会出现什么结果,可能会是冤枉无辜,而一旦如此,真正的凶手就有可能永远逍遥法外,而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对于这类缺乏证据的案子,即使有可能放掉坏人,但是也不能冤枉好人。
幸运的是,这种改变也给金哲红的案子重新带来了希望,吉林省高原对这个案子启动了再审,而证据将成为认定金哲红是否有罪的关键要素
,最终检察官在审查全案之后,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金哲红杀人了。
2018年11月30号上午9:30,吉林省高院下达了再审判决,
判决书上写道:原裁判认定金哲红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改判金哲红无罪。

正像太阳可以刺透乌云,法治的进步最终也驱散长久以来笼罩在金哲红生命上的阴霾,23年,物换星移,等待金哲红的或许是物是人非,他的母亲在过世之后,骨灰已撒入了江水之中,双河镇上曾经的家也早已荒芜,
出狱后金哲红正在跟律师商量准备申请国家赔偿,在2019年拿到了当时最高记录的国家赔偿金额,468万元
;而受害人那边,
金哲红被无罪释放之后,李影的哥哥已经向吉林省永吉县公安局报案,要求对当年的案件重启调查。
回过头再看今天这件事,20多年之后金哲红的案子得到了纠正,这背后是法律对刑事、司法证据更为严格的要求,也是全社会对法治进步更高的期待,因此努力在这个案件中,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也就显得格外重要了,这不仅关乎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更关系着每一位公民的自由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