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春季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隐患,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兴化交警持续开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不戴头盔
整治
案例一
2023年2月1日9时20分,葛某某驾驶电动二轮车行驶至兴化市英武路与马桥路口,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当场处罚。
案例二
2023年2月1日9时30分,周某某驾驶电动二轮车行驶至兴化市英武路与马桥路口,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当场处罚。
案例三
2023年2月1日9时30分,周某某驾驶电动二轮车行驶至兴化市英武路与马桥路口,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当场处罚。
案例四
2023年2月1日9时38分,徐某某驾驶电动二轮车行驶至兴化市英武路与马桥路口,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当场处罚。
案例五
2023年2月1日9时50分,刘某某驾驶电动二轮车行驶至兴化市英武路与马桥路口,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当场处罚。
案例六
2023年2月1日8时40分,张某驾驶电动二轮车行驶至兴化市丰收路与牌楼路路口,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当场处罚。
案例七
2023年2月1日8时57分,曹某驾驶电动二轮车行驶至兴化市丰收路与牌楼路路口,因逆向行驶被当场处罚。
案例八
2023年2月1日9时14分,单某某驾驶电动二轮车行驶至兴化市丰收路与牌楼路路口,因逆向行驶被当场处罚。
来源:市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