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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在生态经济领域的实践和推进力度。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背景下,各级政府不断突破创新,运用多种方式探索破解生态产品“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等问题的最优路径。绿色金融作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抓手之一,除了满足生态产品的资金需求外,也在积极寻求从风险保障、信用支持等方面加大对生态产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生态领域,全方位保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一、生态信用的内涵

信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桩”。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信用体系在促进金融更好服务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2022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要推动完善生态环保信用制度,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进一步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为提升国民经济体系整体效能、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保障。在我国已开展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中,已经有多项基于生态信用的绿色金融支持实践。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组织(UNEP-FI)对“生态信用”的解释为:人们想要在环境经济中融通资金,而金融业想要在环境经济中受益,那么生态信用是必将要考虑的。这一阐述将生态信用视为金融学与环境经济学和伦理学相联系的产物。目前,我国尚未出现对于“生态信用”的明确定义,有学者认为,生态信用所表达的是金融业在运行业务时所要承担的环保责任,即金融业在投融资过程中,应当把生态环境的保护置于优先考虑的位置,通过引导社会资源和资金,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进而使生态与经济相处和谐。另有学者提出,生态保险、生态信贷和生态证券都与生态信用息息相关。

在金融市场中,若缺乏健全的信用体系,市场中的利益相关者会对缺失信用评价的融资主体失去信任,从而增加融资主体的融资代价甚至使融资过程遭遇极大阻碍。在生态产品交易市场中,不同领域的生态产品具有各自的环境经济特性,需借助不同的金融工具开展投融资活动,生态信用为金融机构的授信决策提供了支点。

二、生态信用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分析

就目前我国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领域的实践来看,生态信用按照实施主体被分为企业生态信用和个人生态信用,主要用于衡量企业及个人对维护生态环境、合理使用生态资源、提升生态系统服务能力的贡献度。现有的生态信用体系及评价标准均由地方政府主导构建,基于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特点及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设置指标内容,并据此对企业及个人的生态行为进行量化,形成可与金融和市场配置接轨的生态信用档案(数据账户)。

(一)江西抚州建立“信用+多种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

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应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邀请,7月21日,抚州市上报了《抚州市探索信用介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初步思路》。在相关文件指引下,抚州市于2020年出台了《抚州“信用+多种经营权抵押贷款”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施方案》,提出在全市各县(区)全面开展信用+多种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并将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机制作为重点任务之一予以推进。

(1)事前环节。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开展市场主体准入前诚信教育,明确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办理生态产品价值抵押贷款业务中广泛地、主动地应用信用报告。由市发改委牵头探索组建信用评级评价中心,引导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建立企业和自然人等市场主体多种经营权抵押交易的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机制,并将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嵌入合作银行相关金融产品风控体系,同等条件下,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市场主体获得更高信用额度,并作为多种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发放的重要依据,后续逐步推广应用到合作银行其他相关金融产品。

(2)事中环节。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加强市信用平台与合作银行的信用信息协同,依法依规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级的市场主体在开展多种经营权等生态产品抵押贷款业务时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受理;依法依规约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差”级的市场主体并督促整改,将“差”级评价结果作为对其重点监管的重要依据,不予发放生态产品抵押贷款。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3)事后环节。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从根本上解决失信成本偏低、失信行为反复出现、易地出现的问题。

在《实施方案》指导下,建设银行抚州分行围绕抚州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的工作部署,于2020年11月上线“信易贷”产品。该产品依托抚州市云计算中心大数据信息,借助区块链技术,结合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结果,重点分析公安、司法、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提供的信用信息,充分利用信用体系建设在信用档案、信用评价机制、风险预警、风险监测、联动奖惩机制在所有信贷领域贷前、贷中、贷后的作用。同时结合运用生态产品价值相关信用行为与金融信贷、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社会救助等挂钩的联动奖惩机制,依法依规与其他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来完善风控体系。产品上线当天即成功授信贷款147笔,授信金额2426万元,放款89笔,放款金额646.47万元,成为以信用撬动金融资源、以金融资源促进产业发展的良好范例。

2022年6月,抚州市印发了《抚州市个人生态信用积分试行管理办法》,12月印发《抚州市企业生态信用评价实行管理办法》及《抚州市生态信用行为正负面清单》。抚州市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二)浙江丽水建立以“两山信用贷”为代表的生态信用融资体系

2020年以来,浙江省丽水市不断推进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导向的生态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生态信用制度体系。2020年4月,丽水市制定并印发了《丽水市生态信用行为正负面清单(试行)》、《丽水市绿谷分(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丽水市企业生态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丽水市生态信用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等4个制度。其中,《丽水市生态信用行为正负面清单(试行)》以企业和个人为适用对象梳理形成,正面清单涵盖生态保护、生态经营、绿色生活、生态文化、社会责任五个维度的12个正向激励事项,负面清单明确了生态保护、生态经营、绿色生活、社会责任四个维度的10个负面事项,两者互相补充,探索建立生态信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丽水市绿谷分(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丽水市企业生态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丽水市生态信用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分别对个人、企业与行政村进行评定,对于信用等级高的主体采取相对应的激励性措施,强化市场主体和基层村集体的生态意识。

在生态信用制度体系基础上,丽水市依托丽水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丽水”网站,结合中国(丽水)生态产品大数据中心、中国(丽水)生态产品交易中心、“花园云”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天眼守望”卫星遥感数字化服务平台,构建全方位生态信用信息库和信用监管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企业生态信用“数据池”和主体生态信用档案。通过“数据池”和信用档案进一步明确企业生态信用评价范围,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经营、社会责任、一票否决项四个维度22个指标细项构建企业生态信用评分模型。在评分模型的基础上构建信用分级激励制度,对生态守信企业予以正向激励,在税收优惠、专项资金补助、“双随机”抽查、融资贷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对符合条件的环评审批依法依规实行承诺制。对生态失信企业实行信用联动执法,使其难以获得融资贷款、政府补贴、政府奖励等,有效提升环境处罚威慑力。

在生态信用应用场景方面,丽水市从三方面推进场景创新。一是通过在基层乡镇、行政村进行生态信用试点建设,开展生态信用村评定,有效促进农村居民自觉履行生态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提升农村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质量。如景宁大均乡结合基层治理实际,制定农户生态行为正负面清单,并以此为据开展生态信用评级,将信用评级应用于“两贷一站”撬动金融杠杆,让生态信用有价可询。二是创新村级信用变现“微循环”载体,通过“绿币”攒“金子”的“绿色信用”理念鼓励居民积极开展绿色生活、赋予绿色行为可量化的价值。如云和雾溪乡建立“两山兑”门店,村民可用生态信用分兑换纸巾、肥皂、脸盆等生活用品;开展“生态跑步鸡”项目低收入农户可通过积分兑换,零现金认养“生态跑步鸡”等。三是以行政村和乡镇为单位,对区域农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级,将生态信用信息通过丽水市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金融系统共享,推出将生态信用信息运用于贷款准入、额度、利率等审批流程的“两山贷”信用贷款产品,并根据评级对行政村进行集中授信,实施差别化信贷优惠政策,实现了对生态产品总值收益权、林权等生态产权进行价值量化及金融“变现”。

三、生态信用的应用展望及政策建议

从政策供给端看,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在不断完善,2022年4月发布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关于“完善生态环保信用制度”的内容已经释放出强烈信号,随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不断建立完善,生态信用体系必将在生态文明建设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从产业需求端看,生态产品受产权不明晰及担保抵押物缺失等问题限制,在价值实现过程中一直面临贷款难、抵押难的困扰,抚州、丽水基于生态信用发展出的新型融资模式为破除生态产品发展瓶颈提供了新的可借鉴范例。基于此,本文对未来生态信用的进一步发展完善提出如下展望。

(一)加快推进生态信用体系试点建设,优化评价指标体系

生态信用机制是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基础,应在积极总结地方实践经验基础上,加快推进生态信用体系试点建设,为全面推行生态信用体系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当前评价指标体系带有较强的地方特色,且体系设计较为复杂,抚州市生态行为正面清单共18条51项,负面清单共28条133项。丽水市生态行为正面清单共18条57项,负面清单共31条149项。“绿谷分”的形成需通过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53个部门的大数据综合打分。未来可在兼顾全面性的同时,对指标体系进行优化,以提升数据采集及评价方法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二)完善生态信用采集监管体系,加强数据互联互通互认

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科技,围绕生态产品供给,探索开发覆盖全主体、多场景、全周期的生态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和评价应用体系,实现信用评级的及时动态调整。加强对信用评价的监管,推广建立生态信用信息平台,合法、安全、及时、准确归集生态领域信用信息,形成接口规范、数据规范,打通各部门生态领域信用信息共享路径,提高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监管水平,为生态信用信息应用奠定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推动建立跨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机制,实现区域信用共建、共享、共融、互认,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性、协同性,进一步拓展基于信用的生态产品交易范围,扩大产品增值空间。

(三)构建完备的生态增信体系,赋能生态金融产品供给

生态产品普遍具有抗风险能力弱的特点,需要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的介入,提升融资活动的效能。应着重围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相关参与主体构建生态信用数据账户,向金融机构提供生态信用信息查询、信用报告、信用评价等,充分发挥政府政策性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设立生态产品风险补偿基金或信用保证基金,探索构建完备的、具有针对性的生态增信机制,解决生态产品融资“缺数据、缺征信、缺担保”的问题。结合生态信用采集监管过程中的大数据技术应用,通过对生态数据的智能挖掘和深度分析,形成信用评估报告、信用等级报告等信用产品,根据生态信用情况提供专项金融服务,鼓励开展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活动,赋能生态产品供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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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倩茜 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银行双碳与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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