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8日,申请人向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提交潍坊天翔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和潍坊天翔防伪印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当日奎文法院立案庭收下立案材料,但是拒不给申请人提供任何凭证,无法,申请人又通过EMS向奎文法院重新邮寄这两个破产清算的立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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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隔几天就向奎文法院立案庭催促,之后姜波专委既不见面也不接电话了,既不给立案,也不给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2022年8月,申请人实名向奎文法院监察室、信访室实名反映“有案不立”情况,奎文法院监察室兼信访室副主任宫主任受理了举报材料,但是之后一直未反馈。

2022年8月下旬,申请人向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进行立案监督,奎文检察院受理。

2022年11月上旬,奎文检察院答复说奎文法院没有给予答复,需要延期三个月再答复。

2023年1月10日下午,奎文法院监察室兼信访室副主任宫主任给申请人电话,沟通申请人实名举报奎文法院执行案件事宜,说是上级法院要求反馈,此时,申请人又跟宫主任反映“有案不立”情况,宫主任答复5日内答复。

2023年1月20日,奎文法院信访室内,宫主任又说他答复不了,这是姜波专委的事情,院长也知道,得他们答复。

截至目前,奎文法院还是拒不立案,也不给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023年1月30日,奎文区检察院针对2022年8月24日受理的立案监督还是不予监督(检察院的立案监督本应该是3个月内答复,可是在3个月时却没有进行答复也没有给予书面说明,只是口头说鉴于涉及老职工上访而不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口头通知延期3个月,截止到2023年2月24日将超过6个月,还有半个多月时间,再拖延也马上到发出监察建议书时间,希望能够真正的人民检察院为人民),针对2023年1月初的刑事立案申请书却答复说刑事立案权在潍坊市检察院,让到市检察院去立案。

2023年1月30日,博远智通去奎文法院找姜波专委想问问为什么一直不给立案,也不给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奎文法院监察室和信访室说会马上安排见面,截至今日一直未安排。

希望社会给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