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投降派,大力推行割地、称臣、纳贡的议和政策。第二次拜相期间,他极力打压抗金将士,陷害岳飞,同时结纳私党,排除异己,屡兴大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但是,秦桧作为土生土长的宋朝人为什么胳膊肘往外拐,老是为金人做事,损害大宋的利益呢?其实,秦桧也曾经对金人火冒三丈,积极主张和金人对着干。那这是怎么回事呢?
靖康元年(1126年)初,秦桧上奏抗金,认为对南犯的金军不能怂,要干到底。十一月,金兵包围都城汴京(今河南开封),派使者要三镇,秦桧提出了自己的四条建议:召百官详细讨论、加强守备、将金使安置城外、最多割燕山一路之地。但是宋钦宗未予答复,任命秦桧为职方员外郎,不久改为干当公事,隶属张邦昌管辖。令人吃惊的是,秦桧认为此差事专为割地求和,有违自己的初心,多次上奏折请辞。没错,秦桧就这么硬气!但是并没有一直硬下去,后来金人攻破首都,把北宋朝廷从上到下都掳走了,给宋朝军民极大震撼。虽然后来南宋成立了,但是秦桧却再也没有了当初的锐气,反而积极主张议和,为此还陷害岳飞致死,留下来千古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