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创作在乎与文字细微处的触觉,而这些文字触觉的培养在于平时读好作品时的分析品味。为何别人可以这么写,而自己却想不到这些妙用?所以,我们读好作品时须学会换位思考:如果我是作者,该怎么写?如果能够这样去读书,才能真正把别人的知识转化为自己的知识。下次,我也能这么写。下面以三个例子说明,可予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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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能否改为:

白日依山落,黄河到海流。

为何不行,改完之后的感觉怎么差距这么大?

“白日依山落”,落字是一个实际的动作,过于强调其动作本身,句子改成这样子则变成了焦点在落这个动作上,淡化了作者所要表达这个时光眷恋之意。

而尽字配合前面的依,强调的是依偎着山慢慢下落的过程,故此还有依依不尽,无限眷恋时光之意。

“黄河入海流”不能改为“黄河到海流”,则是因为作者要表现的是黄河远到东海的这种广袤空间,而不是黄河到海这个动作,亦不是要描写黄河本身。“入”字本身就包含有了到这个意思,所以不必说到。

那有用“向”字可以吗?“向”字也不行。向字非动作,是个虚词,强调的是方向。所以用向字的话,这句的意思就变为强调黄河流的方向了,而非空间感本身。另外,入字本身也包含有向的意思,故此向字不用,用了的话强调空间的内涵不足。

夜半钟声到客船。

能否改为:

夜半钟声入客船。

上一个例子是入字不能改为到字,那这一个到字不能改为入字,又如何说法呢?

还是那句话,作者要表达的东西不同,用法自然不同。“夜半钟声到客船”要表现的是钟声之幽远深邃。穿透夜色空间,到达客船。作者要表达的不是“到”这个动作。声音到了自然会入,甚至穿透客船。所以,这些一切都不用点明,读者自然可以感知。而且,到字发音是开口呼,比较响亮,配合钟声说法,整个句子就会给人一种穿透力的感觉。

而“入”字用在这里,则显得太过于具体写实,这个入字动作呆板了,给人想象的空间不足。如改成这样,这句就变成了描写钟声入客船的动作本身了,钟声幽远深邃的感觉会淡薄很多。“入”字喧宾夺主了,失去了作者要表达的原意,而且入字发音略沉闷,不够响亮,故此作者不用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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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能否改为:

大漠孤烟起,长河落日红。

改后的观感如何?个人感觉意味少了许多。

《坤雅》:“古之烟火,用狼烟,取其直而聚,虽风吹之不斜。”清人赵殿成说:“亲见其景者,始知‘直’字之佳。”这是从用字上说。

“直”是视觉感官,是一种形状,可以看到感知的,而且直亦包含了起的意思。“起”则无视觉作用,只是纯粹描摹一种状态而已,是一种比较概括性的描写。如何起?斜着还是歪着?并不具体明确,故此给读者的画面感不如直来的强烈。

“长河落日红”的“红”字也有喧宾夺主的感觉,焦点全在红上面了。而不是落在长河落日这种时光沧桑感觉本身。红字本身只是描写颜色并无他意。但圆字除开视觉感官之外,落日既然是圆的,自然亦隐含了红的颜色,故此红并不需要再说出。那种颜色画面自然而然读者也能感知。

以上三个例子说明,文字可以很普通,但是用的时候确实有一种很细微精妙的感觉。场合或表达的方向不同,那用法就不同。

记住,用字须活,不可死板。诗词的灵动诀窍在于字词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