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进行时丨严打电信诈骗“帮凶” 盐津公安破获四起“帮信”案

近日,盐津警方以“防风险、除隐患、降案件、压事故、保安全、护稳定”专项行动为主线,立足主责主业,连续破获4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涉案资金流水达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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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0,盐津县公安局柿子派出所接到国家反诈中心4条“断卡”线索核查指令后,迅速联合刑侦大队开展核查工作,经调查:

01

2022年11月,祝某某将其名下的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电信诈骗,并从中获利8000元人民币,被害人资金流水达40余万元。祝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盐津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02

2022年12月,马某某为获利,经人介绍将自己名下的一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给对方用于转账,并提供银行卡密码、手机、刷脸等服务为对方转账,并从中获利980元,被害人资金流水达100余万元。马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盐津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03

2022年12月,赵某某为获利,明知对方使用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将自己名下的4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账,进行多笔大额交易,转账资金涉及外地6起电信诈骗案件,被害人资金流水达100万元,获利300元人民币。赵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盐津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04

2023年1月,阳某某将自己的一张云南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出租给他人使用并获利6300元,被害人资金流水达60余万元。阳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盐津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盐津警方已对祝某某、马某某、赵某某、阳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接下来,盐津公安将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以赴守护群众的“钱袋子”。

来源:盐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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