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关于“全款买车买房还要二三十万彩礼”的网民留言在网上引发热议。据悉留言来自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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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当事网民留言称:“我的外甥是安徽人,跟我在濮阳做生意好几年了。他谈的对象是濮阳县庆祖镇的,已经谈了好几年了。一年前准备结婚的事,我外甥家里3层小楼,全款买一辆20万的车,女方让再买房,又在濮阳县全款买了一套房,并装修好了。现在准备谈彩礼结婚的事,女方家里说她姐姐结婚都18万8了,还有她朋友结婚都是26万彩礼,现在又给我外甥要二三十万彩礼,后续还不知道有多少礼金。我外甥有稳定工作,全款车房并且老家还有3层楼房,这都花费上百万了。濮阳市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实施意见政策出台好几年了,濮阳县庆祖镇农村还是高额彩礼频出。”

翻译一下就是:其一、我外甥和对象是有感情基础的(已经谈了好几年了);其二、我外甥家里经济条件不错,已经买车买房,而且还是在已有3层楼房的情况下,基于对象的诉求又在县里全款买了一套房,并装修好了;其三、不是不给彩礼,而是被女方“攀比论”背后的“二三十万彩礼”诉求给吓到了;其四、我外甥有稳定工作,全款车房并且老家还有3层楼房,这都花费上百万了,言外之意,外甥不仅真诚而且肯定可以养得起家,把日子过好;其五、应该是谈崩了,否则不会被逼到向市长留言的地步。

就“其一”来讲,之所以要强调这一点,是想指出对于有感情基础的、并且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最好也把感情作为促成婚姻的重要考量,否则过分在物质基础上层层加码,不仅得不到物质,最终也会失去爱情。当然我们也不是说,谈婚论嫁有感情就行了,而是想说不要为了物欲,强拧成为世俗意义上的“极个别”。

至于“其二”而言,基于“其一”的考量,男方其实已经很好了。不仅老家有房,县城又买房,而且都是全款。以普遍的按揭买房买车结婚的现实来讲,也算女方遇上“好人家”,起码经济基础没问题(这里是以当地普遍情况而言的)。

而“其三”算留言的核心,也就是“彩礼攀比论”的基本逻辑。在这个逻辑里,要彩礼只是基础诉求,而“要得多”是核心诉求。也就是说,女方要彩礼除却自身考量,更多是源于周边考量,也就是别人要多少,我最低也得持平,要不就是超越。

对于“其四”来说,作为男方的亲属,主要是想表达遗憾,也就是说,外甥的经济条件已经不错了,可就这竟然还是无法逾越“天价彩礼”这一关,所以愤而走向“其五”,也是五味陈杂、个中滋味难以言说。

不过就“其五”的问题,即便向市长留言是基于私人诉求,但是反映出来的问题却是公共诉求。说到底,彩礼风俗延续到现在,人们并不是彻底反对它的存在,而是希望彩礼风俗不要滑向“攀比论”的循环。

因为赛义德告诉我们,任何传统都有一个复杂的谱系,我们对之可以批判、重估、或从任何一点切入,但绝对不能一概反对之,或使之断裂,或弃而不顾。所以回到彩礼之争上,并不是“你死我活”的较量,而是如何基于现实和传统进行弥合。

当地回复

由此再去看濮阳县委县政府督查局的回复,也就能理解为何多是“倡议”、“提倡”、“抵制”、“宣传”,只有牵涉到“索取财物”时,才强调“禁止”。因为从根本上讲,行政层面很难直接干预彩礼的问题,毕竟双方在彩礼协商上,出发点是“你情我愿”,只有出现纠葛难以解决时,才会诉诸行政机构出面解决。

另外,关于“极个别”的说法,即便确实是真的,但是因为“攀比论”的影响,“极个别”也会带动“彩礼标准”的上浮,以至于“极个别”隐藏着“大多数”的诉求。换句话说,“极个别”已经成为“大多数”合理化的支撑。简单来说,如果“二三十万”是“极个别”,那么“一二十万”就好像成为“大多数”了,并且会被认为“正常诉求”。

所以我们会发现,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包括“见面礼”、“订婚”彩礼金等)的标准,可能会成为“最低限”,而不是“最高限”。不得不说,相较破除陋俗陋习,更重要的是如何遏制“极个别”继续层层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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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形的爱情买卖

与此同时,在看待网民留言时也要清楚其中的偶然性。要知道,绝大多数时候,即便“爱情买卖”谈崩了,人们也不太愿意把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尤其是有感情基础的男女双方,只能怪世俗残酷、父母包办了。

于此在争议之外,我们也要看到天价彩礼对部分男方家属的伤害。毕竟要是能自己消化掉,谁也不愿意拿自己的家事去当典型进行公开追问。甚至在明知没什么用的情况下向市长反映,也只是为寻找共识层面的安慰。

因为我们很清楚,比起行政层面对天价彩礼的治理和干预,更重要的是让更多人明白,“天价彩礼”是可耻的(尤其是以“天价彩礼”为条件搞“爱情买卖”的情况),唯有如此,才能让“攀比论”不再那么兴盛,让婚姻回到既要面包也要爱情的平衡模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