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高平市人大常委会任职名单
高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成立忠
辞去高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
委员职务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2月1日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高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成立忠向高平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高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本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的规定,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成立忠辞去高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高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许艳阳
辞去高平市人民法院院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2月1日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高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本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的规定,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许艳阳辞去高平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
决 议
(2023年2月1日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由我市第65选区选出的市七届人大代表刘志刚、第30选区选出的市七届人大代表许艳阳调离本行政区域,其代表资格终止。
高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2月1日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月下旬在市委党校召开。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会议的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高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平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高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高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高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票决高平市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八、补选。
九、其他。
高平市人大常委会任职名单
(2023年2月1日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任命:
霍敏翔为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决定:
霍敏翔代理市人民法院院长。
高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23年2月1日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
成立忠为市民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群玲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来源 | 高平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