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女子在家上网课只穿着胸衣,没想到老师突然给她发来视频连线,女子听得全神贯注,忘记自己未穿衣服,直接点了同意!等她看到屏幕上的自己,才意识到走光,顿时羞得满脸通红!而且老师还把视频上传到了网上!于是女子状告平台赔偿2万元!
据晓月说,她比较好学,就给自己报了一个网课,老师会在直播间给学员进行授课!
而当天独自在房间的晓月感觉比较热,只穿个胸衣就直接进直播间上课了。
但是没想到老师突然给她发来了一个视频连线,而她上课比较认真,就忘记了自己没穿衣服。而网课是有自动录制功能的,所以晓月发现后虽然马上关掉了连线,但走光的画面还是被录了下来!
而老师在未经剪辑的情况下,将视频上传至APP供学员回看及传播!
晓月知道后羞红了脸,马上要求老师道歉,并且要求平台删除视频!
老师收到晓月的消息后,也是很震惊,他说自己并不知道晓月走光的事情,而视频是系统自动录制,在课程结束后自动上传的,不是他故意传出去的!
同时,老师也在当晚9点37分联系平台删除视频!
但平台当时很多员工已经下班,所以等联系到技术人员删除视频,已经是晚上10点09分了!
晓月认为,在这期间她的隐私肯定被传出去了!而平台没有尽到审核的义务,就让视频直接对外播放,这贬损了她的人格,会给她的声誉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于是,晓月以平台侵犯了她的名誉权及隐私权为由,把平台告上法庭,要求平台赔礼道歉
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而平台被告后表示很无辜,他们给出了自己不应该赔偿的理由:
1、视频是晓月本人同意才接通的,而晓月自己穿什么衣服是她自己决定和控制的,这不是平台能掌控的!
2、调查发现,晓月在视频接通3秒左右就马上挂断了,视频中晓月并未露出完整脸部特征,而隐私部位亦未暴露!也就是说,拍摄的角度并不能看出是晓月本人,只有拍到胸部以上,鼻子以下的部位!
3、视频自动上传后,可查看回放的仅是39位学员,并没有大量传播!而且视频上传前,晓月本人也没有马上向平台反馈,平台在课程结束后25分钟(即当晚21时37分)后,就马上反馈给技术人员删除!
综上,平台认为,3秒的视频并没有晓月完整的脸,也没有暴露隐私部位,所以不会对晓月名声和生活造成影响,更没有侵犯晓月的隐私权及名誉权!
那么法院会怎么审理呢?晓月的主张会获得法院支持吗?
首先,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人或者组织都不能侵犯!

但是,老师没有主观上侵犯的故意,而连线也是晓月自己同意才能连接成功!所以可以视为晓月同意向老师开放自己的隐私空间!
而晓月没有意识到自己没穿衣服,那也是她自己的责任!
再讲到平台的责任,视频是主动上传的,更何况晓月只有肩部及以上部位在授课视频中显露,这并未达到其隐私权受到侵害的程度!
且被告平台在接到反馈后,已经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删除,并对晓月表达了歉意!
司法解释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驳回晓月要2万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
此时也是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总有巨婴出事了,不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先讹一波钱再说。以后大家和谁视频得先问问对方,你穿衣服了吗?否则看了就会被告啊!
也有网友说,上网课等同于公共教室上课,女子可以暴露隐私部位去公共场合上课吗?
还有网友说,自己同意连线怪老师操作?老师抓住你的手点击同意了?老师知道你没穿衣服?另外,肩部以上不就是脖子和脸,不算隐私吧?难道这个女人出门戴面具,不露脸?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