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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街坊们拍过最贵的照片

是不是交警蜀黍抓拍的呢?

一不小心“咔嚓”

200块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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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门市公安局发布《江门市公安局关于启用2023年第一期交通监控设备的通告》。

2月1日江门市公安局公示了

拟启用2023年第一期

交通监控设备共181个

将设备的设置地点、

主要抓拍违法行为进行通告

上述设备将于公告五个工作日期满后启用。

设备设置地点

01

蓬江区12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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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江海区50个

03

鹤山市6个

04

台山市2个

主要违法抓拍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3、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5、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6、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7、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的。

8、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志、禁止长时停车标志或禁止停车线指示的。

9、机动车在相关路段违反禁令标志的。

10、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11、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

12、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4、机动车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

15、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16、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17、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的。

18、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9、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

20、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江门即将增加这么多“电子警察”

各位老司机一定要记清楚啦

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资料来源:江门市公安局、江门汇声汇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