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
凌晨5:30左右
天还未亮
在某村庄的老陈家门口
透过院墙依稀可以看见屋里亮起了灯
“当当当”
一阵敲门声打破了小村庄的宁静
“你好,我是费县法院的执行人员……”
话还未说完
屋内的灯便熄灭了


时间回溯至2019年10月的某一天下午,老陈驾驶着三轮车行驶在路上,而此时同村的小王正在过马路,仅仅几秒钟的时间悲剧便发生了。此次事故导致小王颅脑、胸部等多处受伤,且嗅觉功能完全丧失。
经事故认定,老陈负全部责任。
经伤情鉴定,小王构成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小王入院治疗。巨额的医疗费和身体上的不适使小王身心承受了巨大的痛苦,而老陈拒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小王无奈诉至法院。
经法院判决,老陈赔偿小王经济损失共计10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老陈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小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人员多次与老陈联系。
老陈却一直谎称在外地,拒绝履行赔偿义务。

2023年春节前夕,执行人员到老陈家中寻找老陈仍未果,且发现,老陈家门口不知何时多了一个摄像头,正对着村里的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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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多方打探,其实老陈一直就在家中,但为规避执行:
他安装了摄像头以便随时观察执行人员何时上门;
每天早起外出躲避,直至傍晚才回家。
执行人员在了解到该线索后,决定于2023年2月2日凌晨5时许再次到老陈家中对其进行拘传。
随着屋内的灯熄灭
执行人员没有丝毫犹豫
正准备强制破门的时候
也许是听到了外面的动静
老陈从屋里走了出来……
执行人员立刻将老陈传唤至法院

执行人员针对本案案情,因案施策,不仅向其告知了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更以小王目前的处境为由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老陈当场表示愿意支付赔偿款。
执行人员趁热打铁,并向老陈进行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老陈当场将65000元赔偿款缴至法院,迟到多年的赔偿款终于到小王手中。
人民信仰法治,
法治也必须给人民以信心
在执行工作过程中,被执行人往往会通过各种方法规避执行:躲猫猫、玩失踪、跑路、转移财产等,不仅给胜诉当事人带来极大的困扰,也给执行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费县法院在破解“执行难”的问题上,进行深度改革,强化“五个一律”强制措施,提高拒执成本,加大执行力度,以高压的态势迫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
来源:费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