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记载:“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成害。”意思是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慎重警惕,如果不慎密就有可能办事不利是,甚至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这句话用于出轨偷情同样也适合,在福建漳州就曾发生过一桩荒唐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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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一女子与情夫在车上偷情,结果却因为不够慎密而被路人发现。路人要求加入遭到了情夫的拒绝,最终因为一句话酿成了一桩血案。

在福建省漳州市坂仔镇有一个叫周平的包工头,2012年初,周平的新房刚刚装修好了,可还不等他搬进去住,周平就莫名其妙的失踪了。

1月31日晚8点,周平的家人发现周平下落不明,于是给他打电话,可连续打了十多个电话都显示无人接听。情急之下,家人只能联系周平在工地的工人同事,同事却反映周平已经连续好几天没有来工地。

家人和同事连忙在附近寻找,直到2月2日也没有找到周平的下落。无可奈何的家人只能选择报警,刚好警方也接到了另外一起报案,有村民在某个水渠里发现了一辆皮卡车。经过辨认确定,该皮卡车正是周平的座驾。

警方赶到现场后对皮卡车进行了调查,发现皮卡车内部有大量血迹,车身卡在引水渠中,被散落的柚子树枝遮挡掩盖。起初警方认为,这是一桩交通事故,可经过仔细侦查后却排除了这一猜想。因为无论是车辆坠落情况还是血迹分布,都不像是交通事故,反而更像是一桩谋杀案。

为了破案,警方开始调查周平的人际关系,发现周平失踪前曾经找过一个叫陈芸的女人。陈芸年纪35岁,已婚育有一子,据悉陈芸和周平很可能是情人关系。当警方找到陈芸时,陈芸却表示自己没有见过周平。

很显然,陈芸在撒谎,民警立刻追问,在警方的询问下,陈芸终于支支吾吾的说出了真相。她表示案发当天自己正和周平在车上私会,被一个路人发现后要求加入,周平拒绝惨遭杀害,而她为了保命只能和路人一起抛尸并伪造案发现场。

警方对于陈芸的话半信半疑,认为事情不可能如此巧合,甚至怀疑周平的死是一场早就谋划好的阴谋。无论如何,周平的死和陈芸必然脱不开关系,警方将陈芸带回派出所后,立刻调查路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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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方调查,最终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是当地一个叫林强的无业男子。2013年3月23日,警方在林强的家中将其逮捕,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为由将其拘留。在警方的审讯下,林强终于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让警方意想不到的是,陈芸竟然真的没有撒谎。

陈芸和周平是一对地下情人,两人虽然都有各自的家庭,但却为了追求刺激,突破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平时周平经常和陈芸去酒店开房,案发当天两人却一反常态,决定在周平的皮卡车上偷欢。

1月31日晚8点,周平带着陈芸来到一处柚子园私会,两人自以为这里人迹罕至便放松了警惕,直接把皮卡车停在果园旁的小路上。正当两人在车后座亲热时,路过果园的林强察觉到了不对劲。

林强发现停靠在路边的皮卡车竟然上下震动起来,车里似乎还传出了声音。他立即明白有人在车里亲热,于是林强带好帽子拿上矿灯,并将一把自制的钉枪握在手中。他打开后车门,拿枪指着周平,不仅要求加入其中,还让周平拿1000元封口费。

周平当然不愿意,他看着林强手上的自制钉枪,嘲讽似的开口说道:“就凭你手上这把玩具枪?有多远滚多远,别扫了我的雅兴!”

周平的话激怒了林强,他一气之下扣动扳机,只听“砰”的一声枪响,周平的脸上顿时喷洒出鲜血。原来钉枪经过林强的改造,威力和杀伤力倍增,他正准备利用钉枪实施抢劫,没想到意外遇到了周平和陈芸这野鸳鸯。

陈芸见周平被杀,顿时准备逃离现场。可林强却用一根绳子将陈芸牢牢困住,对其进行了一番猥亵后逼迫陈芸和他一起抛尸。陈芸担心自己也被杀害,于是只能屈服,帮助林强抛尸后,又把皮开车开进了引水渠,并用柚子树枝进行遮挡。

事后林强并没有伤害陈芸,但是却威胁陈芸不准将这件事说出去,否则就找陈芸实施报复。正因如此,陈芸在被警方找上门时,支支吾吾不敢说出实情。

无论如何,林强的行为都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而陈芸虽然参与抛尸,但是却是被林强逼迫为了自保不得不做。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陈芸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林强因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等待他的很可能是死刑。

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强见色起意,对周平进行威逼勒索,且持枪杀害周平。不仅情节恶劣,手段也非常残忍,主观恶性极深。因此法院在审理后最终决定,依法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一颗正义的子弹,结束了林强罪恶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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