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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有效规避、制裁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阳阳,男,1990年12月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滨州高新区青田街道办事处西刘村57号,公民身份号码372301199012085750。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有关人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李法官 0543-8133291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