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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压实属地责任,强化公众监督。近日,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2022年1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进行了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印发的《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晋市气防〔2020〕4号)要求,现将2022年12月份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进行通报:泽州县扣罚资金50万元,陵川县扣罚资金25万元。

阳城县、沁水县各奖励资金为37.5万元。

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2年1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重点乡(镇、办事处):

根据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印发的《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晋市气防〔2020〕4号)要求,现将2022年12月份34个重点乡(镇、办事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进行通报:城区钟家庄街道办事处、泽州县周村镇、泽州县大箕镇、高平市野川镇、高平市三甲镇、阳城县北留镇、沁水县嘉峰镇、沁水县端氏镇扣罚资金为5万元。

泽州县大阳镇奖励资金为15万元,城区西街办事处奖励资金为10万元、城区南村镇、泽州县川底镇、陵川县礼义镇各奖励资金为5万元。

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2年1月

来源 | 晋城环保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