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色是本能
我老公天生好色,这事儿我也是好不容易才悟到的,但这真的不是坏事。
说到我老公首先要说说男人这种生物,都说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问题的,这事本也无可厚非,在物竞天择理论下,自然基因的优选就是本能,谁不希望自己的下一代更优秀呢!
我老公985毕业,185公分身高,85公斤体重,在我眼里有点莽。因为他比我小3岁,所以我就叫他“小85”。
老公哪里都好,工作认真,作风严谨,单位小中层。在家好老公,好父亲。十年如一日,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但是,但是?但是!
这个小男人生性好“色”。我是酒吧小野猫,因为我家有两间酒吧的缘故,从小在酒吧打杂,声色犬马见怪不怪。
也更加不把男人好色当一回事,感觉世界就是这个样子。
但我家这位不一样,他有各种癖好。收集软文,小视频,录音,漫画,玩具,玩偶,应有尽有。可以说有些痴迷了。
床上的花样也多,层出不穷,还说这不是低级趣味,这是艺术。
滚吧!我才不信他的鬼话。
结婚头几年是抵触他的那些无聊理论,这件事对我而言就是形式,传宗接代的仪式而已。
他说:“仪式这个词贴切。生活就是要有仪式感。”
于是他把每月那点事都搞得跟新婚洞房一样,迷离恍惚的灯光,舒缓暧昧的音乐,柔软温暖的床品,搞得我只会头大。
我是有房事恐惧后遗症的。那是刚刚被家人允许在自家酒吧打工,挣学习资料费。
奇葩吧!人家打工买化妆品、零食,我打工买复习资料。
当然这都是因为爱情,谁让我喜欢的男生是学霸呢!
可是谁会知道我喜欢的男生却喜欢波霸,就在我家的酒吧包间里这家伙对一个大他不知多少岁的女人上下其手。
从此我就落下了后遗症,所以我的婚姻里,只能一月一次。
“这无比珍贵的一次,必须要有仪式感!”这是老公的原话。
在这件事情上,十年的坚持,让我终于从心理阴影中走出来,时不时可以体会到短暂的欢畅,这是老公的功劳,我从不否认。
但他在这方面的执着,让我不得不对他深怀戒备,绿帽子我可不要,一旦遇见,只有一种结果——分手。宁可玉碎绝不瓦全,这件事一定不会姑息,没有余地。
所以我老公喜欢在三里屯周围看美女,但也只是看,从不拍照录视频和搭讪。
我一直以为他这个就是癖好,是龌龊的行为,并让我家小宝远离他这些思想,防止孩子变坏。
他却说:“食色性也!”
不敢苟同,除了这一点,老公真是完美。
十年来我们就是这样不断你来我往的斗争中。
直到我看到一篇《知味》的文章,忽然感悟了。
文章中说:人生于自然,又与自然不同。食人间烟火,又超然出尘。有时不能太纠结形式,要扪心自问,省心,宁神,净化。
乍读这些文字,觉得这是修身养性,辟谷的内容。
转而他又说:做每一件人生必然之事,都要尽心,随性,自然。不可沉迷,不可排斥,不可敷衍。
恰巧读这篇文章时,夜色,窗外,猫儿叫得凄惨。人都说猫儿的器官古怪,所以痛苦不堪,因此叫声凄惨。
近几年,我竟然变了。
老公看着我总是偷笑,窃喜。说:“你是越来越有女人味了。”
我承认我之前比较中性,短发,短装,爱骑行。
随着初为人母的彷徨,事无巨细地喂养,女人细腻的一面,不自然暴露出来。
在房事上竟然期待起来,这在和老公的交流中,就能体验出来,也慢慢体会到入骨入髓的欢愉,他说是他调教的成功,我知道克服心理阴影,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走过岁月,克服一项缺陷,是一件财富,胜过金钱。
我开始不特别反对丈夫所谓的“不检点”行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养眼关心,愉悦都是人之常情。不伤害自己,不祸害别人,不反人类,不反社会,人畜无害。无非就是雅俗之争。
也就释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