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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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涉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主要制度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中国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迈入了新阶段。

牵一发而动全身,毫无疑问,股票发行注册制是资本市场市场化、法治化的正确方向。

发行股票筹集资金,企业上市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更快地健康发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最终结果是涌现出一大批高质量的上市公司。

我们认为,全面注册制是解决企业上市融资的关键之招。但我们不妨再追问:企业上市融资后实际发展情况如何?为何屡屡出现一批批上市后在两三年内迅速走向没落的上市公司?

在股市,需要树立“买者自负、卖者有责”的投资理念,但更需要树立并强调“融资者更有责”。

“买者自负、卖者有责,融资者更有责”。三者有机统一,缺一不可。后者最为重要。

我们不能只重融资,而忽略融资后的监管。我们需要追问:每年天量的IPO,到底有多少资金转化成了实实在在的生产力?

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体现在“五个清楚”:发行人对投资者要“讲清楚”,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负责;中介机构要“核清楚”,对信息披露质量进行核查验证,承担把好关责任;审核机构要“问清楚”,从投资者需求出发,通过公开的审核问询,督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保证信息披露质量;投资者要“想清楚”,基于发行人披露的信息,自行判断是否购买股票,以什么价格购买股票,做到买者自负;监督机构和司法机关要“查清楚”,对于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查清事实、严格执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还需要搞清楚,那些并没有“虚假陈述”,在上市时描画出光明前景的上市公司,在上市后两三年内即走向穷途末路的公司,到底是“市场原因”还是“人”的因素。我们需要警惕那些“为了上市而上市”的刻意包装和制造出来的企业。

我们应当剖析几个上市后迅即走向没落的上市公司案例,同向对比与此业务相同公司的命运。如果同一产业那些没有上市公司都活得很好,而刚上市没几年的公司却走向衰败。那么,我们该如何理解“金融支持实体经济”?

全面注册制并不会带来牛市。孵化出一大批高质量的上市公司才是根本。只有匹配“融资者有责”制度,加大对融资者(包括各中介机构)的约束,中国股市才会有未来。

信息披露不仅仅是财务和公司治理结构等显性指标。尽管商业有风险,但这种风险并不能成为融资者逃避责任的借口。试想,一家公司上市几年后就难以为继,绝大部分并不是市场和产业周期导致,很大程度是上市的“目的”——只为套现而来——按照上市条件精心包装 、堆砌各种资源,拼命催肥导致。

从过去市场的实践看,这样的上市公司太多太多。上市前光鲜靓丽,财务指标和市场前景都被描绘得光辉灿烂。但上市后仅仅两三年,尤其是大小非减持后就开始大幅变脸。当初的融资者和各种中介、VC、PE等机构赚得盆满钵满,二级市场投资者损失惨重。

如果做个统计,绝大部分A股上市公司上市就是它最辉煌的高光时刻,随后就是漫长的下坡路。而美国市场则正相反,上市时不起眼,上市后开始迅猛的成长,中美两国的上市公司上市后的实业表现是“冰火两重天”的相反走势,而这正是中美资本市场的差距——美国股市成为伟大企业的孵化器、新经济的引擎、企业家精神展示的舞台和居民财富增值的场所。而中国股市只是融资者的天堂和少数人暴富的载体,二级市场成为击鼓传花的投机游戏。

印度1992年首次施行IPO注册制以来,不仅IPO数量暴增,退市的公司数量也不断增长,资本市场开启了优胜劣汰的时代。此外,在印度实施IPO注册制以来,主要的股指SENSEX30从1992年初不到2000点,到2022年底的63583点,累计暴涨了近30倍,开启了30年大牛市。

A股不是免费的提款机。融资者有责,是希望融资者竭尽全力兑现上市承诺和愿景——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公司来回报股民。而不是上市几年后公司经营每况日下,业绩惨不忍睹,最后甩锅产业周期不好,是市场因素导致等。

建立“融资者有责”制度,其核心在于将融资者的经营业绩与股票套现挂钩。市场不能长期纵容那些融资时拼命讲“故事“,融资后不负责人 ,把公司搞得一塌糊涂,最后将股票转让套现拍屁股走人。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融资者作为“借钱者”,借钱不还也就罢了,在花光融资后,不仅没能创造价值,还能顺手大捞一票,却没有任何惩戒和约束。投资者吃了哑巴亏,最后让“商业风险”买单。这套游戏规则,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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