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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决定自2023年2月3日起,省内国资高速公路路段对安装并使用ETC车载装置的3类、4类客车通行费 从九五折优惠幅度扩大到八五折,实施时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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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客车是指20座到39座客车,四类客车是指40座以上客车。以三类客车为例,优惠实施前,人工收费三类客车从龙泉收费站到丽水南收费站需要支付高速通行费103元,安装并使用ETC车载装置的3类客车85折优惠后只需要支付87.15元。”浙江省交通集团丽水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据悉,浙江省交通集团丽水管理中心所辖金丽温丽水段、龙丽高速丽水段、丽龙高速、云景高速、龙庆高速、龙浦高速及景文高速公路景文段。2022年丽水管理中心所辖路段出口3类、4类客车总流量约为22.79万辆次,其中使用ETC的约为21.93万辆。目前丽水管理中心正积极做好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完成辖区高速车道收费系统费率的升级,确保收费系统稳定。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持续推进ETC推广活动,让客运司机及相关企业知晓政策,享受政策红利,优化提升司乘服务质量。

在此提醒广大司乘,如果想要获得政策优惠,车辆必须要安装ETC车载装置并正常通行使用。针对还未办理ETC卡的车主,可通过支付宝‘浙江ETC’”小程序便捷办理ETC相关业务,无需绑定任何卡,可直接使用支付宝账户支付ETC通行费。

文章来源:省交通集团丽水管理中心 王明凤、谢莉莉

责任编辑:孙蓓蓓 编辑:施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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