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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安装隔离防护栏

是为了防止车辆乱掉头、行人乱穿马路等行为

是维护城市交通安全的一道屏障

不仅能改善道路通行秩序

保护群众出行安全

还能点缀道路风景、美化城市环境

但是部分市民为图一时之便或一已私利

擅自破坏这些防护设施

近日,涵江公安交警快速破获

一起故意破坏交通隔离栏的案件

抓获两名涉案人员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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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破坏交通设施,莆田一店主被处罚

(点击观看)

1月18日,梧塘交警中队民警在涵港大道巡逻时,发现在开放西路与涵港大道交叉路口的交通隔离护栏被人损坏、移动,导致该处的栏杆弯曲、变形,栏杆间隔距离变宽,有不少车辆从栏杆间横穿到对面马路。该路段直行车辆较多,极易发生碰撞,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中队民警便将情况上报区道安办,1月19日,区道安办联系相关部门对该处的隔离护栏杆进行了修复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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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上午,梧塘交警中队民警再次经过该路段时,发现修复好的护栏又被人擅自破坏。于是,梧塘交警中队联合区道安办及梧塘派出所,对该案件进行调查。通过调取现场及周边的监控视频,民警发现,在1月20日凌晨5时39分许,有两名男子驾驶一部闽B96***小车到达该处,对隔离护栏进行破坏,作案过程约10分钟,而后驾车离开。经对该小车进行视频跟踪,发现两名男子住在国欢镇一小区内。1月30日,民警根据车辆信息联系到两名男子,并依法将二人传唤到梧塘派出所,对案件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两名男子为黄某父子,据黄某供述,自己在被损坏栏杆处的路边开汽车美容店,为了方便自己的生意,便故意损坏并移动道路隔离防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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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其违法行为,梧塘交警中队民警对黄某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1500元,责令对损坏的隔离栏杆进行赔偿。

交警提醒

故意破坏道路护栏、交通标志等交通设施是违法行为,性质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自觉爱护交通标志标牌和道路护栏等交通公共设施,严禁人为故意损坏,否则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查严处。

欢迎关注》》转载请注明来源

▌编辑:小周同学

▌校对:小尧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涵江交警微发布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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