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豆苗妈知心话】第7期
嗨,大家好,我是豆苗妈。最近几天,婚育的话题又引起了全网热议,起因是四川省卫健委印发《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其中一条:
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公民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补登。

将原本描述中的“夫妻”修订为“公民”,“健康四川”官微解读: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
全网主要分为两个阵营:
一部分网友认为
▸谁来保护原配的权利?这样子的话,以后真的恐婚恐育了。
▸鼓励男的都去外面找小三小四么?
▸原配和婚生子越来越瑟瑟发抖,你们不如直接恢复一妻多妾制得了。

▸为了生育率连底线都没有了 ,是倡导婚姻无需忠诚,能多生孩子就行,是谁生的都行吗?
另一部分网友则认为:
▸我觉得对我这种不想结婚但想生孩子的人来说也是好事,生育实在不必捆绑婚姻。
▸不婚和婚外恋是个人选择,婚内婚外生育也是个人选择,你至少让人有的选,有选择的权力,总比没得选强。即使政策不出来,也没见不婚和婚外恋有减少。
▸我个人觉得这是一个进步,我身边就有不少女性朋友想要孩子,但是并不想有段婚姻,或者说并不想要一个男人共同生活,特别是现在离婚并不容易的情况下,披着婚姻外衣给予配偶人身伤害的事情时有发生,女性恐婚是有理由的。
豆苗妈想说: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女性会有越来越多元化的需求,这些需求是应该被保障的,被支持的。
不是鼓励非婚生育或出轨,但应该保障非婚妇女的生育权和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从法律层面保障那些有能力和意愿独立抚养小孩的女性,公平地享受生育的权利。
当然,任何政策法律的改变和实践,中间都还有一个过程。在保证非婚妇女和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通过其它法律政策的调整来保证合法夫妻及婚生子的权益。
但对已婚家庭来说,避免婚内出轨,不能只靠政策和法律,更要靠爱和信任。

关于“未婚也能做生育登记”,你们怎么看?一起来评论区唠一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