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后,

女子在整理他的遗物时,

发现他给前同事转账100万,

她觉得丈夫生前出轨,

对方是丈夫的暧昧对象,

于是气得起诉,想拿回这笔钱,

但前同事却有另一番说辞,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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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崔和张阿姨是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妻。 老崔因病过世后,张阿姨发现,老崔竟然在过世前的1年,将100万元存款,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给了邓女士。

根据两人的聊天记录,如:“我明天就要离开上海,我思念的你,我们都开始老了,留下回忆和痛苦”等,张阿姨认为,老崔和邓女士之间存在暧昧关系,违背公序良俗。

张阿姨觉得那100万是共同财产,丈夫无权擅自处理,向法院提出诉请,要求邓女士将100万元返还。

邓女士表示,真相并非如此。邓女士说,她和老崔实为前同事关系。上世纪九十年代,邓女士追随老崔,一起创建了嘉欣公司(化名)。邓女士在公司中负责财务工作,是最早一批骨干员工。同时,在公司改制时,出资28万元成为了该公司占股5.6%的股东。

后来,在公司股东会议中, 邓女士在国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除名。多年来, 邓女士一直在向老崔主张股权补偿款。老崔也曾向邓女士承诺会考虑关照创业骨干和老部下的晚年生活,给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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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女士认为,考虑公司20年来的估值增长,1998年的28万元,对应获得100万元股权款属于合理范围内。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老崔向邓女士转账的100万元,是老崔婚后取得,属于老崔和张阿姨的夫妻共同财产。

现无证据表明,老崔在处分涉案款项时,征得了共有人张阿姨的同意。因此,老张对钱款的处置,属于无权处分。

综上, 张阿姨主张老崔在婚姻存续阶段的赠与行为无效,符合法律规定,可获支持。崔女士需将涉案钱款,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