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盐津县柿子镇中心学校学生食堂食材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盐津县柿子镇中心学校学生食堂食材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5万元,招标人为盐津县柿子镇中心学校。本项目己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盐津县柿子镇中心学校学生食堂食材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采购人:盐津县柿子镇中心学校
预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95.00万元;(本项目共涉及两条配送线路,其中线路1
预估预算为:95万元、线路2预估预算金额为:100万元)
采购内容及要求盐津县柿子镇中心学校学生食堂食材供应,新鲜肉类、蔬菜、水产品、 水果及干货、佐料采购,详细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2.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一年,一年一签订;
服务地点:昭通市盐津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且对食品安全
负全部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盐津县柿子镇中心学校学生食堂食材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持有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提供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1.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公司员工,且身体健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无违纪违法行为, 无不良经营记录,须提供①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②提供法人及项目负
责人的无犯罪记录网站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
1.3供应商须具有自己的对公账户;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3年或无审计报告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的承诺书;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承诺书;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提供书面声明,②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查询截图。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不予受理;
1.8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提
供相应承诺书:
1.9投标人取得相关承包权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不退还履约
保证金;
2.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02日09时00分到2023年02月08日17时00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3日09时30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56 0069 4001
邮 箱:zbcg4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