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医疗保障局聚焦医疗保障民生领域“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在贯彻落实《辽宁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2版)》的基础上,创新提出了我市参保百姓六类异地就医服务即(免)申即享的新理念新政策,此项新政策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惠民举措不仅做到了规范政策制度,还极大提升了参保百姓办事效率,真正做到了打通参保百姓异地就医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即申即享。长期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应凭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医保服务大厅、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服务站、“一网通办”、APP和小程序等办理,即时办理、即时生效,可事前不审核、事后复核。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可以承诺补充,承诺补充的约定时限为6个月,未按照约定时限补充材料或发现伪造材料、虚假承诺的,即时取消备案,记录为医保失信行为,12 个月内不得通过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是转诊备案临时就医人员即申即享。参保人员病情符合营口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病种和诊疗项目的,需提供相应级别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文书,无需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服务站可直接办理异地转诊就医备案,即申即享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其中需要确认办理的,由定点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和科主任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后提交医院医保科(医院经办服务站)办理。

三是非急诊且未转诊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免申即享。不符合确定的病种目录或病情标准和非异地急诊抢救参保人,无需自行办理备案,凭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保卡作为就医介质异地就医,直接享受自动备案和直接联网结算服务。

四是参保人异地急诊抢救备案免申即享。参保人员因急危重病急诊抢救的,经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认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急危重病异地就医结算参考病种及关键标准》的,由定点医疗机构上传“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为“急诊”,视同异地急诊抢救备案,即时办理、即时生效。如经定点医疗机构认定不符合《急危重病种标准》的,按非急诊且未转诊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并直接结算。

五是参加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异地就医免申即享。在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无需备案审核,即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六是参保人员省内生育就医免申即享。参加生育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的女职工因生育需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享受免申即享的自动备案和直接结算服务,执行参保地本地就医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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