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晚间,证监会官网显示,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为抓好《总体方案》的落实,中国证监会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涉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主要制度规则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意味着,在2018年11月首次宣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4年后,全面注册制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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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力 ID: 16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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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与不变

自推行科创板以来,我国的注册制改革一直在不断推进中。

在此过程中,上交所新设科创板,深交所改革创业板,合并主板与中小板,新三板设立精选层进而设立北交所,建立转板机制。改革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板块架构更加清晰,特色更加鲜明,各板块通过IPO(挂牌)、转板、分拆上市、并购重组加强了有机联系。

全面实行注册制不仅涉及沪深交易所主板、新三板基础层和创新层,也涉及已实行注册制的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

截至目前,仅有沪深主板仍实行IPO核准制,主板IPO公司由证监会进行审核。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后,上述审核流程则变为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的基本架构,进一步明晰交易所和证监会的职责分工,提高审核注册的效率和可预期性。同时,加强证监会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证监会将转变职能,加强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证监会指出,本次改革借鉴科创板、创业板经验,以更加市场化便利化为导向,进一步改进主板交易制度。

主要措施:一是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二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三是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优化转融通机制,扩大融券券源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这次改革从主板实际出发,对两项制度未作调整。一是自新股上市第6个交易日起,日涨跌幅限制继续保持10%不变。主要考虑是,从实践经验看,主板存量股票及新股第6个交易日起波动率相对较低,10%的涨跌幅限制可以满足绝大部分股票的定价需求。二是维持主板现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对投资者资产、投资经验等不作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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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 响

对于全面推行注册制对于IPO市场的影响,香颂资本董事沈萌认为,注册制会最大化降低企业上市的审核门槛,但是并不意味着对拟上市企业的质量有任何放松,所以之前不符合上市要求的企业,注册制后依旧不能上市,并不会明显扩大拟上市企业的潜在规模。但主板注册制可以推动更多传统产业的企业登陆资本市场,稳固经济成长的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在宣布全面实行注册制的同时,证监会重点强调了主板与其他板块的不同。

具体来看,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符合相关板块定位。主板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科创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创业板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吕随启看来,注册制全面实行以后,对于未来的IPO情况会产生不少影响,如提交IPO申请的公司数量会增加、上市公司的数量会明显增长。

事实上,证监会也指出,全面实行注册制并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不是谁想发就发。

对于审核流程方面,沈萌指出,从现有的注册制实践经验看,审核流程的缩短效果并不特别明显,所以对于整个上市来说,审核难度或许有所降低,但综合成本的降低效果不明显。

而针对现有的上市公司,证监会表示,将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进一步压实上市公司、股东及相关方信息披露责任。畅通强制退市、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多元退出渠道,促进上市公司优胜劣汰。严格实施退市制度,强化退市监管,健全重大退市风险处置机制。

对于全面实行注册制对A股大盘的影响,吕随启表示,全面实行注册制对短期内A股大盘走势不会有大的影响,因为注册制是一个预料之中的政策调整,影响已经慢慢消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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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安排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同时,证监会也相应地发布了《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继续接收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申请。全面实行注册制前,中国证监会将按现行规定正常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

二、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终止主板在审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的审核,并将相关在审企业的审核顺序和审核资料转交易所,对于已接收尚未完成受理的主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不再受理。

三、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交易所开始受理主板其他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

四、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继续接收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行政许可申请。全面实行注册制前,中国证监会将按照现行规定正常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已取得核准或豁免核准同意函的公司,可以继续推进挂牌发行等工作。

五、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试点注册制在审企业及其中介机构可暂不更新申报文件,但须在全面实行注册制后,及时提交符合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的专项说明和核查意见,在最近一次提交问询回复或更新财报等报送材料环节,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更新申报文件。

记者 吴鸣洲

版式 褚念颖

编辑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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