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林某来到男友的舅舅家拜年,见财起意偷走5万元。男友舅舅发现钱不见后报了警。得知是林某所为后,舅舅大呼太意外:怎么会是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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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期间,林某跟随男友回到老家见家长。这天,男友带着林某来到自己的舅舅家拜年,舅舅郑先生看到嘴甜的林某也是十分高兴,一家人都很喜欢林某。

郑先生一家人热情地招待了外甥和林某,期间还有很多亲戚和孩子来到郑先生家中做客,于是郑先生就开心地拿出钱来给孩子们分发红包。

郑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这么一个小小的举动,却早已被人群中的一双眼睛给盯住了。大家欢聚一堂以后,郑先生一家收拾东西,在1月25日外出去其他亲戚家拜年。

不料回到家以后,郑先生意外发现,自己用来装现金的粉色行李箱不见了,里面装着5万多元现金和一些重要的东西。事关重大,郑先生赶紧报了警。
民警经过一番调查以后,也觉得很奇怪,于是就调出了郑先生家附近的监控。画面中,一个熟悉的身影让郑先生感到非常意外。

郑先生认出来,那个人影就是自己外甥的女友林某。可是林某是初次来咸宁,人生地不熟的她怎么会独自出现在自己家附近呢?

除此之外,更加蹊跷的事情出现了,原本正在咸阳过年的林某,在郑先生报警的当天,突然乘列车离开了咸阳,这不得不让人觉得有点太巧合了吧!

民警联系林某询问她离开的事。也许是觉得已经东窗事发,也许是顶不住强大的压力,最终在1月28日的时候,林某在男友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原来,林某在男友舅舅郑先生家拜年的时候,正好看见郑先生在给孩子们包红包,那一大摞的钱让林某眼热不已,她觉得郑先生拿钱的那个粉色行李箱里面一定有大笔的钱。

随后,林某又发现郑先生家的钥匙非常随意地放在桌子上,于是贪念逐渐占了上风。林某趁着大家都在拜年说话,神不知鬼不觉地将钥匙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当时屋子里非常热闹,谁都没有发现林某的异样和她的举动。因为忙着招待亲戚,郑先生一时也没有发现自己放在桌子上的钥匙不见了。

在得知郑先生一家外出拜年的时间以后,林某立刻做好了安排。她随便找了个借口离开男友家,然后悄悄来到郑先生家,开门盗走了那个粉色行李箱。

之后,林某便按照自己的计划,将钱存好以后就迅速离开了咸宁。林某本以为这一切做得天衣无缝,却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仅仅三天的时间,一切都现形了。

林某能将自己的手伸向男友舅舅家,真是为了钱连亲情爱情都不顾了,不知道她的男友以后该如何面对自己的舅舅呢?

林某将男友舅舅家的钱偷走,这桩盗窃案从法律的层次该如何解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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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林某因为一时的贪念,直接将郑先生的5万元全部偷走,不仅数额够大,胆子也真是够大的。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巨大,林某盗窃的数额已经达到了巨大的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林某拿着自己偷拿的郑先生家的钥匙,趁着郑先生一家出门拜年,潜入他的家中偷走五万多元,根据刑法,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期和罚金。

二、好在林某迷途知返,在男友的陪伴下,最终带着赃物自首了。不过就在盗窃得手后的这段时间内,林某已经挥霍掉一万多元了。

1、本案中,林某存在自首情节,那么在量刑的时候,林某能被减轻处罚吗?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回到本案中,林某在犯罪的三天以后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认罪态度较好,是可以获得减刑的。

2、本案中有一个特殊的地方在于,林某偷盗的是男友舅舅家的财物,法律规定,偷盗近亲属的财物并获得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那么,男友的舅舅算不算近亲属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而郑先生是林某男朋友的舅舅,根据法规,并不属于林某的近亲属,因此林某不能获得近亲属方面的减刑。

事已至此,林某也只能将花掉的钱补回来,积极退赔给郑先生,真诚道歉取得郑先生的谅解,来争取宽大处理。目前,林某因为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详细内容还待进一步审理。

相信此时的林某肯定也是悔不当初,她还那么年轻,这笔钱只要她努力工作,要不了多长时间就能把钱赚回来,不劳而获的想法最终让她尝到了苦果。

因为一时的邪念,使得美好的爱情和亲情都受到了影响。面对林某的所作所为,不知道林某的男友是否会原谅她,和她继续延续爱情呢?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幸福的生活是要靠自己的双手挣来的,想要通过违法手段得来的钱财,一定要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你觉得男友的舅舅会原谅林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