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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2年11月份开始,家乐福购物卡的“挤兑”风波席卷全国,甚至一度传出“家乐福破产”的消息,虽然家乐福方面否认了上述传言,但目前购物卡的相关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家乐福购物卡丧失信用

据媒体报道,从2022年12月底开始,家乐福在中国多地的门店开始爆发购物卡风波。

据媒体报道,1月上旬北京多家媒体走访发现,包括马家堡店、马连道店、双井店、九棵树店、首地大峡谷店等在内,家乐福北京多家门店出现购物卡“消费受限”的情况。店内,日化、零食、家电、乳品、生鲜、干果等众多品类都被贴上了“福气心选”标签,显示“购物卡系统升级中,暂不支持购物卡结算,其他结算方式正常购买”,仅个别商品价签旁的标签显示“此商品可使用购物卡结账”,如红酒等饮品。

因担心购物卡中的钱花不出去,不少消费者连日奔赴家乐福“扫货”,收银台处排起了用购物卡结账的“长龙”,部分货架出现了货品大面积空置的情况,一些消费者不得已购入了“没用”的商品。

另有消费者试图退卡,但门店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办理该业务,有店员还建议尽快花光购物卡,“退卡不知道到什么时候了”。

在小红书上,各地的消费者纷纷开启了吐槽模式,包括沈阳、昆明、无锡、青岛等地用户纷纷发帖称,所在城市的家乐福门店不少货架已售空,且购物卡同样被限定商品使用,只能买一堆可有可无的东西来消耗购物卡,疑似要倒闭。不仅如此,还有黄牛透露,他们已不再收购家乐福购物卡,担心砸在自己手里。

有消费者表示,除商品开始无法使用购物卡外,部分商品价格还上涨了。“平时一箱蒙牛特仑苏平时卖48元,后来卖87元一箱,大润发才46元。”

一位上海消费者表示,“上海家乐福除了卖艾森猪肉可用卡,过半商品都贴了不能用卡的标签。员工解释为是系统升级,其实就是拖延时间。”

据悉,早在2022年11月,家乐福就出现了消费者排队清空购物卡的现象,12月陆续有不同地区的家乐福门店贴声明,称因店内系统升级,购物卡暂时不能结算。

2023年1月5日,家乐福沈阳门店发布的《告顾客书》,称购物卡订单金额每满100元可用购物卡结算20元。消费者也可以选择退掉购物卡,退款时间为2023年3月-2024年2月。同日,大连、无锡、昆明等地的家乐福也贴出相关告示,称“订单满100元可用购物卡结算15元”。

公告发出后消费者开始对家乐福的经营状态产生质疑。

据网易财经报道,目前已经有多地相关部门开始介入调查或约谈家乐福当地相关负责人。

面对舆情,家乐福相关负责人1月9日曾回应称,会持续深耕中国市场,正通过积极协调,多举措优化商品供应链效率,给消费者更丰富的商品选择。请广大消费者不信谣、不传谣,理性消费。

购物卡风波背后:供应商集中

实际上,家乐福购物卡限用背后是其逐年下滑的业绩和供应商的撤离。

近年来,商超行业普遍不景气,2021年一度跌入寒冬,行业整体呈断崖式下跌。客流量及客单价下滑、门店收缩、营收和净利润滑坡等大背景下,家乐福也饱受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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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数据显示,自2018-2022年四年间,家乐福在中国累计关闭了约80家门店,平均每年闭店约20家,其中,2019年-2021年家乐福中国关店数量分别为3家、20家和26家;净亏损分别为3.04亿元、7.95亿元、33.37亿元。2022年三季度,家乐福中国无新开门店,同时闭店量达54家。

公开资料显示,家乐福于1995年进入中国市场,主营大型综合超市业务。因货齐且价美迅速开启了扩张,2006年门店破100家,成为外资零售超市中规模最大的企业,此后却在本土超市崛起中逐渐走上下坡路。2009-2010年,其门店量相继被大润发与沃尔玛超越,2013-2015年,家乐福陆续关闭了国内近30家门店;2017年-2018年,家乐福中国归利润分别亏损10.99亿元、5.78亿元。直至2019年被苏宁易购子公司苏宁国际以48亿元收购了其中国业务80%股份。

然而,被收购后的家乐福并未能一改颓势,苏宁易购财报显示,收购后至当年年末,家乐福中国共亏损3.04亿元,2020-2021年苏宁易购分别亏损42.75亿、432.6亿元。进入2022年后颓势愈演愈烈,财报显示,2022上半年,家乐福中国营收89.12亿元,净利润-4.71亿元。

此外,2022年以来,家乐福被供应商追收货款的事件频繁被曝光。据北京商报报道,家乐福西南地区供应商向其透露,2022年下半年起,家乐福超市频繁拖欠货款。据悉,在这位供应商暂时中止与家乐福合作时,家乐福欠该供应商的未结货款金额约240多万元。

而时代财经援引供应商人士的消息也指出,2022年11月,多位供应商齐齐退出家乐福。“2021年11月起,家乐福就已经不按合同约定来付款了,从2022年下半年起,家乐福完全停止付款,截至目前,他已经被拖欠货款将近310万元”。

上述供应商还表示,与他一样被拖欠货款的供应商不在少数,比较熟悉的鸡蛋、猪肉等供应商从去年11月开始都出现这种情况,并且撤出卖场。

律师称家乐福行为侵犯消费者权益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媒体表示,购物卡属于预付卡,虽然具有支付功能,但预付卡在使用中可能会受到更多的限制。根据商务部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发卡企业应在实体卡卡面上记载发卡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卡号、使用规则、注意事项等。如果卡面没有明确告知购买商品时却有限制,属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对于预付卡的退卡规则,应当按照消费者购卡时签订的协议处理。

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收款,并应当承担预收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付建认为,因超市购物卡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在消费者使用购物卡时,超市在商品上设限且不支持退款的,明显属于侵犯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有权要求超市进行退款。很明显,家乐福一系列做法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