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众所周知,“总队”是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公安等单位的一个重要编制序列,但却很少有人知道,“总队”其实有一类、二类、三类之分。通俗点理解,只有副军级/正军级总队才是一类总队,其肩负的责任更重、规模结构更大、实力更强;而正师级总队就是妥妥的二类/三类总队,规模和实力较一类总队明显稍弱(三类总队虽然和二类总队一样都是正师级,但规模、力量又是小很多)。

本轮军改之前,通常情况下,武警部队下属的公安边防总队、消防救援总队,以及武警黄金指挥部、森林指挥部、水电指挥部、交通指挥部下辖的各总队主要都是二类总队,也有少数是三类总队(均为正师级建制)。但也有特殊情况:例如,原海南公安边防总队就在2012年9月被升格为一类总队,副军级建制,其军政主官均为副军级少将。此外,原新疆公安边防总队、原云南公安边防总队、原广东公安边防总队等也都是一类总队。

而在军改后,武警部队领导管理的各内卫、机动、海警总队都是清一色的“一类总队”了,其中武警新疆总队、北京总队、西藏总队、海警总队、第一机动总队、第二机动总队都是正军级,其余内卫总队则是副军级。与此同时,包括山东消防救援总队、上海消防救援总队、四川消防救援总队、江西消防救援总队等在内的部分消防总队也是一类总队;其余各个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总队都是二类/三类总队(目前三类总队仅少数,如山西消防救援总队、青海消防救援总队、海南消防救援总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那么,“一类总队”和“二类总队”、“三类总队”的划分依据都有什么呢?主要还是参考“任务强度(任务量)、现实需求、管辖面、结构规模”等几个重点要素。一切从实际出发,科学设立“一类总队”、“二类总队”和“三类总队”有助于将国家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切实做到满足各个任务区的需要,从而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创作不易,欢迎点赞、关注、转发;转载请联系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