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偷车贼?抓!

指认现场。

“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很后悔贪这些小便宜。”近日,叶某在派出所内对民警说。

近日,恩施州宣恩县椒园镇安置房内一居民报警称自己的摩托车被盗。椒园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在县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的大力协助下,发现线索指向男子叶某。经过警方精心布控,1月18日,民警在宣恩珠山镇将叶某抓获。叶某对自己盗窃摩托车一事供认不讳。

经查,叶某原在宣恩某工地做零工,偶然发现附近停放的旧摩托车长期无人使用,便萌生了盗窃的想法,成功变现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先后在咸丰、宣恩盗窃旧摩托车18辆,卖到废品收购站,非法获利5000余元。

目前,宣恩警方已将被盗摩托车找回,正陆续联系失主前来认领。该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警方找回被盗摩托车。

防盗小课堂

1、不要随意把车放在外面(一定要文明规范停车),出门办事尽量把车停放在有监控或有人看管的地方,不要把车放在偏僻的角落;

2、贵重物品不放车上。人离开车时,尽量不要将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在车上,以免被坏人看到,诱使窃贼铤而走险;

3、离车上锁。离开车子的时候不要嫌麻烦,要随时随地锁车,哪怕只是暂时离开返回。即使在视线之内,也要上好锁。同时,购置防盗性能较好的车锁也很有必要。

普法时间

《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关于盗窃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恩施日报知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