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0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京北美廉美超市有限公司西三旗分店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5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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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当事人北京京北美廉美超市有限公司西三旗分店所销售的尖椒是2022年9月7日从寿光市金民果蔬专业合作社购进,所购尖椒总量为10公斤,进货价为4.8元/公斤。该批次尖椒分别以5.96元/公斤、5元/公斤、4.8元/公斤的价格销售了3.7公斤、3.36公斤和2.28公斤,销售总量为9.34公斤,销售额为49.8元。未售出的0.66公斤尖椒因腐烂变质已自行销毁,无库存,故该批次尖椒货值金额共计53.03元,违法所得为49.8元。其所销售的尖椒(购进日期:2022年9月7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果不合格。

处罚依据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0元

来源 : 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