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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仙女棒。上海铁路公安 供图

春节假期结束,铁路迎来返程高峰。近日,一男子欲携带烟花上车,上海铁路公安处客技站派出所民警及时制止,并对该男子进行批评教育并行政处罚200元。
1月30日13时许,上海铁路公安处客技站派出所民警正在铁路上海西站安检区域巡逻时,接到安检人员报警称,一名男子的黑色手提包内有异常。民警将该男子拦下后现场督导安检职工开包检查,在该男子手提包内发现16盒“仙女棒”烟花,仙女棒每根长约16cm,外盒包装上印有“仙女棒”字样,产品分类写明属于个人燃放类,上面还标有易燃易爆等警示语。
经了解,该男子姓陈,19岁,河南人,自称当天来铁路上海西站坐车前往苏州与女友相会。该男子称烟花爆竹是准备给女友燃放取乐的。
民警告知该男子其行为涉嫌非法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最终,铁路警方依法对该男子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经过民警的耐心说明,该男子意识到携带烟花爆竹乘坐火车的危险性并保证以后不会携带此类危险品进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