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网友发文爆料称,为什么三亚景区一村民光明正大拦车收费,只被行拘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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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表示:对此等山匪路霸只拘留十日,和纵容、包庇犯罪有什么区别?最少三年起步,以后才不会有这样的人。真是胆大包天,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人敢拦路收费,而且还一收就是5天时间!要是按董某这个逻辑,那家家户户都在家门口拦路收费,那还得了?董某的行为应当评价为敲诈勒索罪才更为准确。必须严惩!

也有人表示:董某有可能法治意识欠缺,也可能没有这种认识行为危害性。并且,相对于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勒索他人财物,其社会危害性稍微和缓些。在这种情况之下,当地警方根据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10元,并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其遵守法律,其实也是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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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表示:被董某收过10元过路费的车主可以到公安机关领回自己的钱财。当然,实际上很多车主不会因为10元而再跑一趟,尤其是外地游客。因此未退还部分,公安机关就会依法上缴国库。
微评:到底是董某的法律意识淡薄?还是为了利益明知违法而为之呢?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触碰了法律的底线,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