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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浦 县 人 民 政 府

迁 坟 通 告

因合浦东方希望生猪养殖项目水尾场配套一级洗消项目建设的需要,地处合浦县常乐镇陂山村委八竹岭(该地东至陂山村委陂二村小组,南至垌头村小组岭脚,西至Y077乡道,北至垌头村 小组)18亩用地范围内的坟墓(已打签),均要限期迁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请有关坟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单位、社区(村)委会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常乐镇民政办办理迁坟手续(联系电话:5606385、7292330),自行迁葬。逾期,则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时间紧急,互相转告!

来源 : 合浦县人民政府 ; 爆料/商务合作:hepuwx

法律顾问: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