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太白。
最不愿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1月14日零时4分,广西辅警叶俊龙在处置一起“群众跳河轻生”的警情时,为营救群众义无反顾地跃入河中,生命永远地定格在35岁!

后续有很多媒体纷纷报道叶俊龙英勇行为,从报道中,能够看到非常多的细节。
首先是叶俊龙得知轻生者已经跳入水中,他下车后就立马边跑边脱下衣服和身上的装备。
等到同事取来救生装备,叶俊龙已离岸二三十米。

这说明叶俊龙是会游泳的,轻生者落水位置距离他有一段距离。
然而,叶俊龙一心只想着救人,完全没有考虑自己的安危。10多分钟后,群众被救起,叶俊龙却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对于这种英勇,我非常钦佩,但更想通过他的牺牲,敲响警钟!
一、会游泳不等于会救人!
人民警察营救落水者,是职责没错。
但以往一个个惨痛的教训都告诉我们一个事实:即使是专业救生员,也不敢不带装备轻易下水营救,因为落水者会把救生员当成救命稻草死死抱住,导致救人者反被拖下水。
这些道理叶俊龙应该清楚,但叶俊龙走下警车的那一刻,就全都抛之脑后。
其实我也挺生气,你战友都已经在车厢里取就救生设备了,就不能等一等?就差着几十秒的时间???
我不希望警察救人是以命换命,如果要下水,先保证自己能活着上岸,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也是在尊重生命,也是对生命负责。
二、不要在意道德绑架
2020年12月,安徽一名高二女生跳河溺亡现场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引发了舆论热潮。

有人拿各地公安系统墙上“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这几个字出来说事,认为“警察的命也是命”是搪塞,是模糊岗位职责。

我没这么高尚的觉悟。
当一个人不愿意对自己生命负责的时候,却要求别人对他的生命负责,这是极其不公平也极其危险的谬论。
很多战友工作的时候都会担心,担心一个不小心就被人发到网上,担心不下水救人就会被网友骂。
你要知道,中国网民太多了,素质也是良莠不齐,我在网上写了这么多年文章,深知一个道理,不论你做的怎么好,考虑的怎么周全,总有人骂你,最起码我写文章在幕后,你还不知道我长什么样,那些露脸拍视频的就更惨了。我就教育我周围想做视频自媒体的人,能不能承受住被人骂,承受不了,就不要做。
面对舆情和失去生命比起来,我想孰轻孰重,应该能分得清。
就像之前一句警嫂说的很经典的话:我宁远给你送牢饭,也不想给你开追悼会。
另外,自杀者不等同于遇到致命危险的人,遇到危险,我们可以义无反顾的英勇一些,但是面对自杀者,他不珍惜生命在前,我们再不珍惜自己生命去换他的性命,虽说这话不合适,但是我觉得不值,两条命不对等。
真要想死的人,死太容易了,有上百种办法,你能救得了他一时,他换个时间换种死法,你也管不过来。
所以,面对自杀警情,先冷静一下,在保证自己能活着回去的前提下,再去救。
辅警叶俊龙用牺牲挽救了另一条生命,但他无法再看到11岁的女儿长大成人,也无法再见到他挚爱的亲人。

随便提一下,当时好像没有路人拦着叶俊龙,问问他是不是辅警,有没有执法权,带没带执法证,如果有人问了,不知道会不会拦着不让他下水救人,这时候我倒希望真有这样的人出现,可惜,事实证明,这种情况下,没有。
来源:一帆SP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