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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据成都发布等

编辑 | 武文 张云迪

美编 | 杨文华

1月30日,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取消数量限制的消息在网上引起热议。据了解,这是四川为了适应三孩生育政策,改进和规范生育登记服务,结合本省实际,于去年年底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进行的修订完善(续订后名《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今年2月15日起施行

▲四川省卫健委官网截图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果成都报道,四川省生育登记政策迎来重大调整。1月3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四川省卫健委获悉,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更改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对于目前被公众热议的“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这一调整措施,四川省卫健委解释为:生育登记的登记主体从夫妻变成凡生育子女的公民,这一修改是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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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内容涉及四方面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办法》修订的内容主要涉及四方面:

取消了对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

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

同时,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此外,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其中,取消是否结婚和生育数量的条件限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引发的讨论最多。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处接线工作人员解释称,办理生育登记,是为了保证妇幼服务更好地开展,保障相关部门对当地人口的有效监测。《办法》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就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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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应:生育登记并非“上户口”

据成都发布最新消息,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取消数量限制的消息在网上引起热议后,四川省卫健委作出最新回应:

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此次公布的《办法》共十六条,相较2019年发布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而这个变化也在网上引起了广泛讨论,“是否意味着鼓励未婚先孕、未婚生子?”

“对于这一条的修订,我们也是反复斟酌了很久,最后决定取消是否结婚的限制。”四川省卫健委人口家庭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办法》并非鼓励或倡导未婚先孕、未婚生子,而是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目的是推动人口监测更加精准,从优生优育角度让更多孕产妇能享受应有的服务。”同时他表示,生育登记由当事人自愿申请办理,也不能等同于“上户口”

目前,在安徽、广东等地的生育登记实施意见或管理办法中,也已不再将“是否已婚”作为进行生育登记的前提条件。

适应三孩生育政策新要求

《办法》的第二个变化是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办理生育登记的情形从“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变更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据该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布的《办法》是结合四川省实际,同时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基层及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进行的修订完善,“取消生育数量限制也是适应三孩生育政策的新要求。”

简化生育登记要求

《办法》还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这意味着,过去进行生育登记时需要上传身份证、结婚证等信息,但现在可以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只要能调阅到既往的相关材料,登记者可以不用再重复提交。

同时,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也就是卫健委主动与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公民通过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登记或者关注“健康四川官微”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也可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登记。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可供相关部门调用。

“婚育一件事”一次办也就是说,一方或者双方户口所在地在四川省内的当事人,可在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的同时,一并请民政工作人员代办或协助群众完成生育登记、婚姻状况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变更婚姻状况)、夫妻投靠户口迁移三项业务,让群众少跑腿。

政策变化并非鼓励非婚生育

九派新闻注意到,早在2021年6月,《中央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印发,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其中提出“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

此后,广东省、安徽省、湖南省卫健委出台政策作出呼应。

2022年,安徽卫健委发布《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由于此次政策调整不再限制生育子女数量,以及是否结婚登记,一度引发热议。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人口学系主任曾在《中国新闻周刊》发文,“取消生育登记限制是民心所向”。不再将“是否已婚”作为进行生育登记的前提条件,这充分体现了生育政策的包容性,机会平等、福利普惠,更加尊重生育决策的自主性和生育状态的多样性,以政策的包容体现出生育友好的价值取向。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办法》的出台与四川省近年来的人口增长情况有重大关联。据杨一帆撰写的《四川三孩生育政策效果分析及配套支持措施研究报告》显示,近年来,四川省的人口增长呈现出“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人口再生产类型,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一直比全国低2个千分点左右。该报告认为,“出生人口相对减少,老年人口相对增加,持续的低生育水平和加深的老龄化程度造成人口年龄结构严重失衡,对四川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带来挑战。”

而根据四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四川65岁及以上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6.93%,已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

据四川省统计局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的解读,四川省近几年的低生育率,也与养育成本的提高有关,如“房价、教育、就业、就医等因素,导致育龄妇女的生育率下降,出生人口规模缩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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