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一男子开“迈巴赫”豪车不还钱,被法官截停:车是租的,负债3000多万元

“李法官,我看到被执行人邹某磊回来了,你们快来。”

正月初七上班第一天,刚刚返工的执行干警就接到当事人电话。执行指挥中心立即协调车辆和人员,上午八点四十办案团队即从县城出发,前往水布垭镇某村找寻被执行人邹某磊。

还未到邹某磊家中,半路上就碰到其开着“迈巴赫”行驶在路上,执行干警见状,立即拦下该车,询问核对信息之后,将邹某磊带走。在准备扣押车辆时,经调查发现该车系邹某磊过年租用车辆,非本人车辆,该车遂未予扣押。

将邹某磊带至巴东法院执行局后,调查中,其陈述现负债3000余万元,在七八个法院都有执行案件,现在形势不好,挣钱也难,没有履行能力。

而申请人强烈要求追究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责任,申请对其进行拘留,并追究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

在经过一夜的努力后,邹某磊依然没有筹集到足够的执行款,巴东法院决定对其拘留十五天,在前往医院体检时,邹某磊提出想跟申请人和解,希望办案法官组织协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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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申请人要求邹某磊提供担保人。经过多方努力,邹某磊亲属同意就本案的履行提供代为履行承诺,并签署《代为履行承诺书》。其后,邹某磊向申请人偿还20000元,并就下余未履行部分协商分期履行,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申请人同意该方案,巴东法院解除了对邹某磊的拘留,至此,该案在办案人员历时一天半的努力下处理结束。

来源:巴东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