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开庭时出现错误,我们该怎么抓住机会?老马用自己的开庭经历说一下,会对大家有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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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代理一个商标案件。对方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一个图形,我的委托人把这个图形注册商标了,对方就要撤销这个商标,官司打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开庭时,法官问对方,你们依据什么权利撤销这个商标?对方回答说,我们公司没把这个图形申请商标,所以,我们依据未注册商标权申请撤销这个商标。

老马一听这话,就知道他把权利依据说错了。其实,如果这个图是他们设计的,他们可能享有著作权,但不是未注册商标权,这时,老马如果当庭指出来,他马上就能会改变错误主张,这就相当于帮他把案子做实了。老马当然不会这么做,只是简单说句对方没有合法在先权利,法庭就继续按照他说的理由往下审。庭审之后,我详细分析了对方并不享有在先的未注册商标权,不能撤销我方注册商标,用律师书面意见提交给了法庭。因为开完庭了,法官能看到我们详细的书面意见,但对方已经没有机会改变他的错误说法了。最终,法院驳回了对方的诉讼请求,我们成功保住了这个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