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以来

灵溪镇气温晴冷干燥,降水偏少

森林火险等级升高

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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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苍南县已发布禁止违规野外用火的通告,

要求苍南各地

严格落实森林防火管理规定

加大风险隐患治理和

违规用火的惩戒力度

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关于发布禁止违规野外用火的通告

苍森防指〔2023〕2号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有关规定,结合苍南县实际,现发布禁止违规野外用火通告:

一、禁火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

二、禁火区:全县林地及距林缘50米以内的区域。

三、禁火期、禁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范围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禁止在林区内实施电焊、爆破作业等一切工程性项目;

2.禁止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点烛、上坟烧纸、放孔明灯、野外野炊、烧烤、打火把、吸烟和举办篝火活动等非生产性用火;

3.禁止炼山、焚烧疫木、烧地坎草、烧灰积肥、焚烧垃圾、烘烤加工等生产性用火;

4.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5.禁止其它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在禁火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大森林火灾的防控力度,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大宣传、巡逻和督查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和查处,尤其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要派员严防严守。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要指定专人监控。要做好应急保障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迅速组织专业力量,采取果断措施,科学扑救,坚决杜绝各类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六、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执行禁火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规定。对违反本森林禁火通告的各类违法用火行为当事人将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报警(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或110)。

特此通告!

苍南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3年1月28日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

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下面小编就带你一起了解几起

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2年10月3日12时许,温州某环保公司员工林某某在垃圾中转站进行作业时,为图方便,私自将大件的废弃沙发等垃圾点燃焚烧后,未按规范熄灭燃烧物引发山体火灾。10月11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

2022年10月10日13时许,南京某施工单位雇用人员王某同工友到山上进行塔基施工时,在施工处附近的干草地上抽烟,抽烟后未将烟头熄灭,烟头被风吹走从而引发山体火灾,后王某在救火过程中受伤。10月1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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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通过以上案例

为大家敲响了警钟

以此为戒

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遇到森林火灾怎么办?

哪些行为容易引发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该如何防范?

看图就懂!

绿色家园是我家

森林防火靠大家!

全面禁止野外用火!

发现绝不姑息!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苍南发布 看苍南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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