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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鑫宇

伴随着胡鑫宇遗体被发现,追问胡鑫宇案进入“第二阶段”,也就是正式走向“证据导向”的破案阶段。要知道,在寻找胡鑫宇的过程中,在未发现其在校内被害或自杀等痕迹证据时,警方也只是基于失踪前胡鑫宇的状态,推断他可能有厌学情绪主动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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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鑫宇尸检已完成.家属律师:“真相很可能藏在录音笔里” 胡鑫宇母亲:不会停止寻找真相!

虽然舆论层面始终对这一可能性推断不怎么认可,但它起码是“证据导向”的破案操作,不是基于现实的阴谋幻觉。从某种意义上说,舆论层面对胡鑫宇案的关注除了是在追问真相,更多是在“关注自己”。说实话,一个大活人突然消失了三个多月,而且寻找那么长时间未果,怎能不让人感到后怕呢?

一定程度上,在胡鑫宇遗体未被发现前,舆论层面搞“创作式破案”也就罢了,毕竟在没有确定性的进展前,舆论层面难免会陷入各种想象,其中既包括对事情的不乐观,也包括对寻人的各种建议。

总之在“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前提下,没找到就意味着不乐观,并且这种不乐观伴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步加重,对于胡鑫宇家属来讲是极致绝望,对于舆论层面来讲是笃定身亡。并且比较值得玩味的是,“笃定身亡”偏重被害。

只是透过警情通报来讲,“缢吊尸体”的表述却又蕴含着自缢的可能性。因为在尸检报告没出来之前,“缢吊尸体”的表述只能解释案发现场的状态,不能完全确认胡鑫宇是自缢身亡,还是遇害后被挂上去的。

至于“缢吊尸体”的具体情况,因为案件还在调查阶段,并没有给出具体描述,也就是“有没有被破坏”、“有没有腐烂”并没有具体交代。不过从“发现死者衣着与2022年10月14日致远中学学生胡某宇失踪时衣着一致”和“经对死者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确定死者系胡某宇”的表述来看,也能读出“基本的情况”。

当然警方还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一支录音笔,舆论层面将这个细节归结为破案的关键。但前提是,只有自缢的情况,录音笔才可能成为关键证物,要是被害的情况,不管“缢吊尸体”的地点是不是第一现场,发现录音笔都将被大打折扣。

之所以强调这一点,并非认为找到录音笔对破案的作用不大,而是想说,无论是现场证物,还是舆论层面的“创作式破案”,进入“第二阶段”后,在在尸检报告没出来之前,最好还是克制一些,也就是少一些臆断,多一些耐心。

说到底,非专业的舆论揣测能考虑到的,专业的刑事技术专家肯定也都想到了。至于有人提出“既然胡鑫宇遗体在学校附近被发现,为何先前就没发现呢”的质疑,胡鑫宇家属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有类似的疑问,因为遗体发现地带也都筛查过,当时并没有发现。

就此来讲,确实让人感到疑惑。但是再怎么疑惑,还是要等尸检报告出来后再去追问为什么。因为尸检报告出来后,关于初步的死亡原因、大概的死亡时间这些基本事实就有了,而有了这些基本事实,再去梳理胡鑫宇失踪和死亡的时间线,可能就更为清晰了。

这不仅是对胡鑫宇家属的交代,也是对“第一阶段”中“创作式破案”风潮的终结。平心而论,如果说找不到胡鑫宇让家属很煎熬,那么各种“创作式破案”的言说势必会让家属的煎熬加倍。因为“创作式破案”的言说不仅扩大了消极的范畴,也加剧了消极的程度。

所以出于对家属的保护,也该到理性看待胡鑫宇案的时候了。另外“创作式破案”本身如果不遵循事实,会成为误导公众的首要因素。尤其对于漫无目的的想象和推理,很容易造成公共层面的恐慌。

最典型的现象是,因为胡鑫宇的失踪,不少家长竟然在日常讨论中强调“学校也不安全了”。可事实上到现在为止,从胡鑫宇的失踪到胡鑫宇的遗体被发现,人们也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但莫名其妙的是,“学校也不安全了”的结论却已经出来了。而追根究底地讲,这一切还是因为“创作式破案”太泛滥了。